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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出台特殊客乘机新规 涉及盲聋哑婴童孕

1970-01-01 08: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11月29日,记者从南航沈阳中心售票处了解到,南航对特殊旅客的安排作出了调整,这些特殊旅客主要包括失明、聋哑患者,婴儿、儿童和孕妇等。

  南航主要是对婴儿和儿童作了详细的时间界定,旅行开始之日未满2周岁的婴儿可登机,但不能单独占座位,其票价是国际旅客按成人公布普通票价10%计收,国内旅客按所属舱位(经济舱或头等舱)票价10%计收。每一个成人只能带一个婴儿享受这种票价,为保证旅客安全,出生不超过14天的婴儿不接受乘机。

  旅行开始之日已满2周岁但未满12周岁的儿童可以登机,儿童可以单独占一个座位,其票价是国际旅客按成人优惠运价75%计收,国内旅客按所属舱位(经济舱或头等舱)票价50%计收,年龄在5周岁以上的单独乘机的儿童可办理无人陪手续,头等舱不接受无人陪儿童乘机。

  此外,南航要求失明、聋哑、患病旅客在拿到客票后须与“诊断证明书”和“乘机申请书”一起使用登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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