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联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联航空”)以“权益对等”和“公平公正”为前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法律和规定,在为旅客提供安全、正点、亲和、洁净的航空运输服务,并力争行李货物无差错的服务宗旨的基础上作好航班不正常情况下的服务工作。特针对不正常航班做出经济补偿的暂行办法。
一、经济补偿的范围
若因工程机务、航班计划、运输服务、空勤人员四种属鹰联航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我们会对延误时间超过4小时且最终乘坐鹰联航空航班的旅客进行一次性的经济补偿。若因非鹰联航空原因造成当次及当日后续航班延误,则不予补偿。
二、补偿标准
1、延误时间4(含)~8小时,补偿为旅客所持客票票面价格的20%;延误8(含)小时以上,补偿为旅客所持客票票面价格的40%,金额以人民币10元为单位,不足10元时,四舍五入。
2、由于航班延误常常由多个原因综合所致,我们给予延误补偿是以鹰联航空原因造成的延误时间累加为准。
3、延误终止时间以通知登机时间(机场广播/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公式:延误时间=通知登机时间-客票上所列离站时间-非鹰联航空原因的延误时间
三、经济补偿的方法
1、鹰联航空不正常航班的经济补偿,可以在机场航站楼登机前按此办法以现金补偿。旅客须出示身份证、客票和登机牌原件,在旅客补偿登记单上清楚地签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
2、鹰联航空不正常航班的经济补偿,也可以采取延后补偿的办法。即:旅客于乘机时,将客票的旅客联(原件或复印件)、登机牌原件、旅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列明银行帐户信息或邮递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连同不正常航班《致歉函》,寄至鹰联航空旅客服务部。我们在收到相关材料并核实无误后的1个月内把相应的金额补偿给旅客。
3、以上补偿金的发放办法,由鹰联航空视情况而定。
四、其他事项
1、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鹰联航空有限公司。
2、凡是接受了本补偿办法的旅客,则视为其同意免除鹰联航空因当次航班延误对旅客所引起的一切不便及相关责任。
3、凡是同意接受本补偿办法的旅客,请按照鹰联航空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协助做好有关补偿的各项工作并遵守航空安全运输的有关规定。
4、遇到航班延误时,我们将及时向旅客通报相关信息。如果时间允许,我们会尽量事先通过旅客购票时留下的电话号码与其取得联系,如果旅客是向代理人或旅行社订的客票,我们会通知代理人或旅行社转告旅客本人。
有帮助的建议:为了旅客及时得到我们的通知,请在定座和购票时留下便于联络的电话。
5、鹰联航空的联系办法:
地址:四川成都双流国际机场鹰联航空有限公司旅客服务部
邮政编码:610202
电话:028-6666-8888
传真:028-8520-6774
电子邮件:eucsd@ueai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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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十二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