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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中航油前财务总监听“皇帝”命令行事

1970-01-01 08: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2006/02/19

  中国航油解雇的前财务总监林中山的辩护律师梁其迅,昨天(17日)代表被告向法官求情时表示,不像许多其他的案件,林中山和妻子以及其他家人并没拥有中国航油的任何股权或选择权/股票认购权。

  林中山是面对巨大的压力,父亲因病瘫痪,妻子也在情绪上很需要他的关怀,他当时一个人要肩负父母以及全家人的生活,因此他很需要保留在中国航油的工作。

  梁其迅也说,林中山曾对陈久霖发出“最后通牒”,如果母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China Aviation Oil Holding Corporation)没接受承担所有期权盘位的方案,第三季业绩报告就一定必须披露巨额亏损数字。他当时这么做已是准备辞职了。后来他看到陈久霖冒签的文件,误以为母公司已承诺承担所有期权盘位,接受了陈久霖建议的拯救安排。

  另外,中国航油的母公司不只接管了期权交易部门,也没有对中国航油发布的报告提出任何异议,所以林中山继续以为母公司将承担所有期权盘位。一直到母公司投票否决中国航油收购新加坡石油公司(SPC)的计划后,他才发现情况不对劲。

  林中山也被控与陈久霖在2004年10月间,串谋欺骗德意志银行,说母公司要配售中国航油股权,是要进行其他投资和购买船只,但事实上售股的唯一目的是要筹钱协助中国航油应付期权交易伙伴催加按金。他们诱使德意志银行与中国航油的母公司签署售股协约,使售股所得的1亿1115万美元资金转入中国航油。

  辩方律师形容林中山有如中国航油管理层里头的“独立人士”,而他了解陈久霖在中国航油无人能质疑的权力,而且陈久霖有母公司的全力支持,所以所有的人都得听命于他,陈久霖还被人形容为“中国航油的皇帝”。林中山所做的,都是“皇帝”下的命令,他是听命行事。而林中山本身对期权交易也并不熟悉。

  另外,林中山深深懊悔自己的过失,并且全面给予调查人员合作,没有消除任何资料,事实上他的资料是最齐全的,甚至连对他不利的资料也保存着。

  辩方求情时也表示,林中山已从私人房屋降级到政府组屋,目前还需支付银行以及国内税务局欠款,他已很难找到工作,而46岁的妻子不久前找到一份月薪1200元(新加坡元,下同)的工作,两人的总储蓄仅15万8000元,仍需要应付房屋贷款以及父母和一家人的各种生活开销,每一分钱都有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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