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22
本网讯 由于油价居高不下,日前,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决定延长将于3月31日到期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的征收期限,收取标准暂时不变。此政策延续到何时,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将根据油价变动的情况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