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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富翁家属欲告机场和航空公司“不作为”

1970-01-01 08: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2006-04-18

  重庆乘客黄广群在南航飞机上自杀身亡一案于4月17日下午再起波澜。死者家属虽然仍然存在质疑,但已经基本认可警方作出的自杀结论,家属在签署死亡通知书时仍对作为“凶器”的刀片来源充满疑问,表示已经着手聘请律师准备起诉重庆江北机场和南方航空,以便追究他们在事故中的工作不作为。

  遗物和丧葬费都领不到

  4月17日下午6点左右,死者黄广群的弟弟黄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于当天上午接到警方的电话称,家属只要在警方出具的死亡通知书上签字就可以领回死者生前的遗物,但黄先生签字后却无法顺利领回死者黄广群自杀之前随身携带的银行卡、身份证和相关遗物。

  黄先生表示,看过警方出具的现场照片和相关鉴定材料后,自己都基本相信了哥哥死于自杀一说。基于先让死者入土为安的想法,自家经过协商后决定不再进行尸检,但警方出示的死亡报告只让家属浏览,并不出具书面材料,而且南航只愿意支付尸体火化费而拒绝支付丧葬费用等情况,家属感到心灰意冷,初步决定在4月18日购买机票返回重庆,不愿意将时间消耗在无谓的协商之中。

  家属认为机场和航空公司都有责任

  对于作为“凶器”的刀片来源,死者家属不禁发出疑问:小刀片究竟来自于飞机上,还是该乘客自己带上去的?家属认为,如果是后者,在如此严密的安检之下,怎样才能将这个既可以结束自己生命,也可以威胁他人乃至航班安全的利器带上飞机?如果是前者,飞机的安全性本身就值得怀疑,应该由机场安检部门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家属认为,黄广群只是将刀片用于“自杀”,倘若对其他乘客的安全构成威胁怎么办?另外,家属认为,黄广群在飞机上离奇死亡,黄所乘坐的南方航空公司也应该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黄所乘坐的航班空乘人员存在对乘客自杀行为发现不及时并给予及时救助的疏忽。如果空乘人员当时按固定时间进行巡视,及时发现乘客的自杀行为并进行制止或进行救助,至少可以挽回事故损失,甚至避免事故的发生。

  4月18日返渝准备起诉

  杨名跨律师认为,作为一名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一般来说航空公司不应该对这名乘客的自杀负责。但是,如果这小刀片是经过了机场安检带进去的,那机场负有管理责任,应该对因自己的疏忽造成的过失承担相应责任。家属告诉记者,鉴于相关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态度,他们不想再将时间消耗在死者尸体的善后处置之中,并将于4月18日乘机返回重庆,着手聘请律师起诉重庆江北机场和南方航空,追究两家单位在整个事故中的工作不作为,为自家在丧失亲属后挽回部分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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