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30 本报讯(记者刘兢)4月27日下午2时许,在西安 该乘客姓崔,乘坐MU2153次航班从西宁 西安,此次专门从西宁带回来了几件古物进行修复。受损的那件名为“白塔千佛铸铁塔万佛”,距今已经有五百多年历史,重达56公斤。受损的“白塔千佛铸铁塔万佛”,被白色蛇皮袋和透明胶带上上下下裹得严严实实。从外观上看,铁塔高约80厘米,呈圆锥形。 崔先生称,当他离开西宁办理行李托运时,并没有人提醒他要对那件贵重物品进行特殊包装。不曾想,却在取行李时,发现该件行李从机场的行李传输带上跌落到了地面,发现塔身发生断裂。他立即向航空公司有关方面提出索赔要求,索赔金额至少两万。 航空公司有关工作人员称,如果旅客行李贵重,应当在交运给航空公司时事先声明,但崔先生交运给航空公司的行李并未事先声明其行李贵重,也未进行“行李声明价值”程序,而且包装用的仅仅是蛇皮袋和塑胶带,既不能抗压,又不能防震,大大降低了“贵重”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系数。 依照《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50条规定:“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第43条规定,对于贵重物品,旅客可以申明价值,但最高价值不得超过人民币8000元。由于崔先生事先并并未声明其行李价值,该家航空公司只能同意对其作出3000元的赔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