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29 近日,民航总局再次强调,航班延误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以采取登记、信函邮寄等办法完成。民航方面表现了“高风亮节”,却把遭遇航班延误的旅客置于“不义”的境地。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采取登记、信函邮寄等办法完成补偿的方式,主要是为了避免引发后续航班延误。那意思是,不是不赔,但是别闹。 谁也不希望搭飞机时遇上航班延误。可是,遇上航班延误的概率还真不低。据某媒体记者的粗略统计,今年3月14日到5月14日,深圳到北京、上海的部分航班,正常率不足两成。又据中消协调查显示,超过75%的旅客曾亲历航班延误,在经常出差的人群中这一比例更达到了94%。 那么,真遇上航班延误,补偿多少钱你能接受?我没有查到类似的调查数据,但我想,既然选择了最为快捷的交通工具,对商务客而言,可能是一个机不可失的商业机会;对观光客而言,可能是一次行程紧密的旅程。补偿金只能是对物质和精神损失的小小安慰和对航空公司的一点惩戒。 那么,航空公司愿意为自己的失责付出多少经济赔偿呢?2004年7月,深航出台了国内首个关于航班延误的现金补偿标准:因工程机务、航班计划、运输服务、空勤人员等4种属深航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4小时至8小时的,给予不超过所持客票票面价格30%的现金补偿;超过8小时以上的,最高将给予所持客票票面价格100%的现金补偿。 这个标准是否能让乘客满意暂且不论,就连国内航空公司也不满意,谁也没跟进。当然,他们是嫌标准太高。2004年7月7日,国内三大航空公司之一的南航首次对延误旅客进行现金补偿:拒绝乘坐延误超过8小时的南航航班的75名乘客分别获得了南方航空公司的200元补偿,航程是从宁波飞到广州,全程票价应超过1000元。这200元的赔偿,可是通过拒绝登机等方式“斗争”得来的。 至今,民航总局也没有对航班延误的补偿再出具体规定,2004年公布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中只规定:(航空公司对旅客的)补偿方式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 航班延误后为什么频频发生“霸机”事件?那是因为,作为个体的乘客由于团结在一起,形成了与航空公司抗衡的力量,把他们打发回家后,便是“一盘散沙”。既无具体补偿细则,更别谈得到乘客认可的细则,如何让乘客放心到回家静待航空公司把有限的补偿金寄上门,或是得点小折扣和里程返还?如果没收到补偿,很难有人再愿意付出时间精力去找航空公司较真,因为补偿过低,而维权成本太高。“邮寄补偿金”怎么看怎么像分化瓦解的“诱饵”,恐怕很难让乘客上钩。 合理的补偿细则、良好的沟通机制、正当的延误理由才是尽善解决航班延误和避免引发后续航班延误的正途,怎么给补偿金实为次要的技术性细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