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24 时报10月23日讯:今天,市民尉先生来到本报,反映10月20日他们一行四人乘海航飞机从深圳飞到济南,托运了价值2万元的11件行李,其中装蜂蜜的行李箱被摔坏,污染了其他10件行李,海航虽表示会按规定赔偿,但至今仍无明确处理结果。 乘客:10件行李被污染 10月20日,尉先生一行四人乘坐海航HU7217/200CT航班,托运11件行李由深圳飞抵济南。在取行李时他们发现,内装蜂蜜的行李箱被摔坏,蜂蜜流出,污染了整个行李舱,尉先生的10件行李也被污染。 尉先生当即要求给出赔偿,济南国际机场将此情况通知了海航代办处的苗先生。尉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苗先生称,污染赔偿比损坏赔偿的金额要多,可以按民航总局关于托运行李损坏赔偿办法,每公斤最高赔偿100元,尉先生对此表示同意。随后他们给行李称重,共计160公斤,也就是说海航须向尉先生一行四人最高赔偿1.6万元人民币。但是,苗先生以民航总局规定“托运行李损坏赔偿最高不超过3000元为由”拒绝支付。 尉先生对苗先生的解释不能接受。他表示,他的这11件行李中有文件、衣服、食品,还有一些治疗仪等贵重仪器,总价值高达2万元,3000元并不足以赔偿他的损失。“那天下午1:00左右,苗先生离开了济南国际机场,就再也没露面,我多次打电话与他交涉,一直没有结果,最后他就关机了,我又先后三次拨通海航在海南的投诉电话,也是没有结果。”尉先生说。 海航:我们按规定办事 记者通过尉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到了苗先生。他告诉记者,当时蜂蜜都流出了机舱,其他乘客的行李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但是他们只要求清洗干净。“民航总局的确有关于托运行李损坏的赔偿规定,每公斤赔偿100元,但也不是无限制的,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如果按行李污染赔偿,每件行李赔偿300元,11件就是3300元,无论怎么算都不可能按乘客的意愿,赔偿1.6万元。” 苗先生告诉记者,鉴于尉先生的要求与他们所能提供的赔偿金额相差悬殊,他已将事情的原委写成报告,交给海航总部了,具体情况他建议记者咨询海航总部。 记者又联系到海航总部,其宣传部的唐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她并没见到苗先生递交的报告,可能在其他部门手里。她同时肯定了苗先生的赔偿说法,不可能按尉先生的意愿给出赔偿,他们不愿意得罪乘客,但更不愿意违反规定。她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乘客的行李在托运中受到污染,例如在该事件中的其他被殃及乘客,他们采取的措施是,免费提供午餐,更换行李箱,衣服受污染的免费干洗。 至于给尉先生赔偿的处理,唐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双方一直没达成一致意见,还没有给出赔偿,“况且截至目前,我们也没接到尉先生的赔偿要求,因此也不会主动做出赔偿。” 律师:民航总局规定缺乏法律效力 对此,海中洲律师事务所的张彩云律师表示,民航总局所做出的规定只对其下属单位有约束力,对乘客没有法律效力。 应该怎样赔偿呢?张律师表示,严格说来,在尉先生的11件行李中,内装蜂蜜的行李箱被损坏了,应按损害程度给出赔偿,其他10件行李被污染,应按其污染程度给出赔偿。 至记者发稿时,海航总部已督促济南代办处尽快解决此事,做出相应的赔偿,但仍没有一个明确的处理结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