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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晚点近4小时

1970-01-01 08: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2006-11-07

  前(4)日,武汉至厦门一航班延误了近4个小时,乘客抱怨不已,要求赔偿,曾一度拒绝登机,争执半小时未果。

  乘客黄先生诉称,前天,他乘坐的南航CZ3841航班本该是上午11:45起飞,但机场方面称飞机出现了机械故障,一拖再拖,直到下午2点过了才通知说3点钟有飞机。此时已延误3个多小时,乘客纷纷要求南航给予一定的赔偿遭拒,有乘客拒绝登机,双方僵持了大半个小时,也没有结果,最后只有无奈登机。

  据南航有关人员介绍,该飞机是从重庆飞过来的,由于飞机在重庆那边出现机械故障需要修理,所以延误了时间。当日下午3:39,该航班起飞。

  小资料:2004年,民航总局出台了《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延误补偿意见》,明确规定,由于航空公司原因而造成航班延误的,航空公司可对旅客进行相应的现金补偿。部分航空公司延误补偿标准

  1.深圳航空公司:因工程机务、航班计划、运输服务、空勤人员四种情况造成的航班延误,延误4至8小时,补偿不超过机票票面价值的30%;延误8小时(含)以上,补偿不超过旅客机票票面价值100%。

  2.国航:航班延误在2小时以上的,如正值就餐时间,国航为旅客提供免费餐饮;航班延误时间超过4小时,国航将免费安排旅客到宾馆休息并提供从候机楼到宾馆接送服务。

  3.南方航空公司(暂行):航班延误在4小时至8小时补偿100元,8小时以上20小时以下的补偿200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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