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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廉航要员行贿 瀚洋集团执行董事罚3000元

1970-01-01 08: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2006-11-09

  新加坡上市公司瀚洋集团(Airocean)执行董事戴元璋向廉价航空公司——捷星亚洲航空公司商务部主管行贿,昨天(7日)被罚款3000元。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以戴元璋(51岁)是公司创办人之一,要求法庭考虑他对公司作出很大贡献,及乐善好施等因素。

  他说,被告曾接济与他非亲非故的3岁女病童,协助她接受治疗。女童去世后,他继续在经济上接济她的家人。女童的母亲还育有两个幼龄儿子。

  戴元璋被控在去年4月1日至22日,通过Airline G.S.A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的区域经理洪德春,以提供好处方式贿赂捷星亚洲航空公司(Jetstar Asia)商务部主管许义忠,以协助G.S.A控股取得捷星亚洲航空公司的行销及服务代理合约。他是在受审后被判罪名成立。

  G.S.A控股前后提呈三份献议书,最后没有获标。许义忠在前年10月加入捷星亚洲航空公司,去年10月离职。

  戴元璋是在今年4月被贪污调查局控上法庭。上月13日,他被加控五项触犯期货与证券业法令的控状,案件展期审理。

  辩方律师之前辩称,根据洪德春口供,他只是礼貌上向许义忠表示善意,并未明确提出以什么好处交换竞标内幕。

  主控官驳斥说,环绕控状背景的种种因素显示戴元璋有贿赂许义忠的动机。

  许义忠之前供称,去年初,捷星亚洲考虑开拓货运营运模式,准备将货运外包给其他货运公司,以获取保证收益(Guaranteed Revenue)。

  许义忠与几家有意投标的公司探讨营运模式的可行性,包括G.S.A控股公司。

  他说,在G.S.A控股提交最后一份献议书前,即去年4月22日前某天下午,他在曼谷接到洪德春的手机来电,向他打听投标进展及G.S.A控股所应提出的标价。

  许义忠供说:“洪德春提到戴元璋叫他转告我,如果我帮他们,他们会给我好职位(nice position)”。他拒绝了洪德春的提议,表示没有兴趣。

  不过,他承认对洪德春透露了标价,但说这是为了提高竞标价,让公司受益。

  洪德春供称,他接到戴元璋指示后,曾打电话要求许义忠“替公司美言几句”,但不曾以“好职位”利诱。(部分人名译音)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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