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主页 > 航空航线新闻 > 正文

状告航班晚点一审败诉 乘客将官司进行到底

1970-01-01 08: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2007-01-08

  飞机晚点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西南林学院一名教师外出遭遇此事后,经交涉无果将航空公司告上法庭,一审输了官司,于昨(4)日再度上诉到昆明中院。他表示:“对于飞机延误,很多人都已经习以为常,但我就是要向这一‘行规’发起挑战,将官司进行到底。”

  去年9月份,西南林学院老师李春光在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预订了两张昆明至成都的双程客票,定于去年9月29日乘坐上午11点40分起飞的9915次航班前往成都,并于10月3日乘坐下午1点40分起飞的9916次航班返回昆明。

  前往成都登机前,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告知他,飞机机翼与地面车辆发生了擦碰,急需维修,登机时间另行通知。直到下午1点30分,该航班的飞机才起飞。10月3日,李春光从成都乘机返回昆明时,飞机又延误10分钟起飞,愤怒的他提出赔偿要求,却遭航空公司拒绝。

  随后,李春光一纸诉状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航空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4.57元。

  西山法院审理认为,此案中航班延误已然发生,被告无论采取何种措施都不能避免因航班延误而导致原告利益的损失。原告主张的损失,就性质而言属于《民航法》里规定的免责范围,被告不应负损害赔偿责任。据此,法院驳回了原告李春光的诉请。

  一审宣判后,李春光不服,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不清”,上诉到昆明中院。昨天,昆明中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心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今日热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