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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客携带11发子弹登机 警方对其拘留10天

1970-01-01 08: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2007-03-03

  台海网3月1日讯 放在行李箱里的11发子弹本是留作纪念的,章某(女)出门前忘了取出,欲上飞机时被发现后她被厦门机场警方处以10天拘留。

  章某是贵州人,2月15日她同几个亲戚一道,带着女儿从贵阳乘火车到厦门的亲戚家过年。2月27日早上,她和女儿准备在厦门机场乘坐飞机回贵州。她在办理行李托运手续时,机场安检人员问她托运的红色行李箱里有没有违禁物品,她这才想起行李箱里有11发子弹忘了取出。

  原来,这11发子弹是章某的前夫1982年从部队退伍时带回家中留作纪念用的,子弹是打靶时剩下的。后来章某在家中收拾东西时发现了这些子弹,当时她也没有多想,就把它放进自己行李箱的底部,然后就一直没有取出来。这次她来厦门时把行李箱带上了。

  机场警方介绍说,子弹是国家明令禁止携带的违禁物品。因而他们对章某处以10日拘留。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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