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停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上的鹰联航空有限公司机队。民航资源网资料图片,摄影:民航资源网网友“TAECO001” 民航资源网2008年11月28日消息:11月28日,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Sichuan Province Airport Group Co., Ltd.,简称“四川省机场集团”)决定对恶意拖欠机场费用3000余万元的鹰联航空有限公司(United Eagle Airlines Co., Ltd.,简称“鹰联航空”)采取强烈回应措施,并已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和四川省国有企业监事会。 四川省机场集团表示,按照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ivil Aviation of China)、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国内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2002[179]号文件)和《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07[159]号文件)公布的收费标准,从2007年3月至2008年10月31日,鹰联航空共拖欠四川省机场集团起降服务费和地面服务代理费等费用总额3045万元,拖欠时间之长,堪称国内民航业界之最,给四川省机场集团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四川省机场集团的正常经营。 四川省机场集团透露,为了解决此问题,在前后长达20个月的时间里,该公司及担任其法律顾问的四川信言律师事务所多次与鹰联航空交涉,要求对方支付所欠费用。但该公司置若罔闻,老帐不还,新帐又生。今年9月9日和11月20日,四川省机场集团又先后两次向鹰联航空发出律师函,要求其立即付清拖欠的服务费和相应利息,否则将停止为其提供服务。但时至今日,鹰联航空依然没有支付任何费用,也未提出任何正当理由予以回应。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国有资产受损,四川省机场集团决定限期采取5项措施对鹰联航空实施制裁:一是从12月1日起,停止对鹰联航空提供VIP休息室服务和头等舱休息室服务;二是从12月10日起,停止对鹰联航空提供登机桥设备服务;三是从12月20日起,停止对鹰联航空提供值机代理及相关服务;四是从2009年1月1日起,中止向鹰联航空提供办公室租赁业务;五是如鹰联航空继续拒绝履行付款职责,四川省机场集团将启动诉讼程序,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四川省机场集团表示,该公司之所以分步骤逐项采取以上措施,并通过媒体提前通报有关情况,是为了避免给广大旅客出行带来不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