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7 11:33 来源:《中国民航网》 作者:陈建国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中国民航网》报道:11月26日,在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和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的共同组织下,两家协会、4大航空集团、38家国内航空公司和4名飞行员代表在北京签署了《航空公司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公约》明确,除控股公司之间的内部调动外,流出幅度原则上不超过1%;
笔者颇感惊诧!且不说这个《公约》明显地玷污《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践踏仲裁机构、各级法院;嘲笑着中国的法制体系。笔者仅仅诧异:这个真的是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本着其宗旨“维护飞行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吗?“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怎么了?
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的前世今生
“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以下简称“飞协”)始筹建于2004年,当时的契机据说有两个主要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因为“台湾飞行员协会”申请加入IFALPA(国际航空公司飞行员协会),而对于该组织而言,一个主权国家仅有一个会员可以参加,因为该组织和IATA(国际航空公司协会)在ICAO(国际民航组织)地位相同,都是观察员身份,而这个ICAO又是联合国下的官方机构。
所以如果台湾的飞行员协会加入IFALPA,那么中国的飞行员协会将不能加入。而当时中国并没有一个所谓的“飞行员协会”组织,所以急需成立一个。于是当时就由国航、南航、东航等各大航空公司发起,成立了一个以各航空公司飞行副总裁(或总飞行师或同级别的领导)为理事的飞行员协会。
第二个原因,当时大概有个说法是:因为釜山空难,IFALPA在类似事件中的需要力争飞行员的权益,而中方需要一个沟通的平台,需要这样的组织与其协调,以便在未来的类似事件中承担应有的职责!
由于“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名称中含有“中国”二字,“飞协”当时并没有立刻获得民政部的同意,直到2007年才获得批准。
“飞协”网站公布的宗旨是“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是由中国民政部批准的、由中国民航飞行员自愿结合的、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主管的,学术性、非盈利性的全国性社团法人。其宗旨是反应广大飞行员的意愿和要求,维护飞行员的合法权益,致力于飞行安全、飞行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推广,服务员全体飞行员”。
全世界的飞行员协会是什么样子?
IFALPA作为一个全世界范围内的组织,在全球拥有10万名航线飞行员会员,是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空中导航委员会永久代表,设立12个长期委员会。IFALPA的口号是“The Global Voice of Pilots”(全球飞行员的声音)。IFALPA收取各个国家协会的会费,组织活动,探索新技术,指导各国飞行员协会,如遇极端事件:号召全球工业行动、维护飞行员的利益。
据说各国“飞行员协会”都有一个禁止条款,即禁止代表资方的航空公司管理者或者民航当局人士加入该协会,因为飞行员协会通常代表加入其协会的飞行员(他们不代表没有加入协会的飞行员),在与航空公司进行的各种谈判,尤其是薪资谈判中争取协会会员的利益。所以也就很好理解没有代表资方的人员加入到协会中再来代表飞行员的利益。
大部分国家的飞行员协会在很多层面与其民航当局合作、尤其在提供从飞行员方面的技术支持以及事故调查等, 这些不是我们今天讨论的重点,有兴趣的可以去www.ifalpa.org官网了解。
我们来看看近年来身边发生的一些与IFALPA或者飞行员协会有关的案例:
日本航空公司一架飞机下降时遇到晴空颠簸,造成一名旅客死亡。机长因此被福冈地方法院起诉!“日本飞行员协会”组织很多飞行员在福冈法院外游行示威,声援该机长,因为对于“晴空颠簸”飞行员完全是无法预料的到。
新加坡航空公司SQ006航班在台北桃园机场起飞时撞到挖掘机,造成机毁人亡,台北地方法院要求检控该架飞机的机组。据说飞行员协会采取的工业行动是大意是这样的“在全球没有机师因为无故意行为发生的空难而被判刑、我们无权干涉贵国司法判决,但是本着维护飞行员协会中飞行员权益的角度,IFALPA有权建议全球10万协会会员(飞行员)今后不去执飞贵国的任何航线!”
在釜山空难后,据说在韩国打算起诉该名机长,IFALPA似乎也发出过类似SQ006的“警告”,或者说韩国法院惧怕IFALPA的工业行动,而更根本就没有起诉该机长。所以该机长才得以不被韩国起诉,具体细节,并没有得到官方的确认和公布。
国外的飞行员协会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代表飞行员和航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维护飞行员在航空公司的资历表,保持一个相对公平的合同和条件。最新的案例就是汉莎的飞行员协会罢工,要求与资方进行薪资方面的谈判!
我国的飞行员协会,鲜有露面,或者说可能活动在与我们飞行员相距较远的技术领域。在国内历次轰轰烈烈的薪资纠纷、辞职纠纷中、飞行员被刑事起诉中也没有看到其应有的身影。
飞行员协会 请您高抬贵手
截止2013年底,中国持有飞行执照的人员为35505人,比照近年的13%的增幅,目前应该有4万名持有各类飞行执照的飞行员,其中在航空公司的飞行员为3万人左右(截止2013年底为28185)。也就是说符合“民航飞行员”,有资格加入“飞协”的人数大约有3万人。
笔者就“飞协”此次代表飞行员去组织,签订《公约》有很多迷惑不解的地方:
一 目前“飞协”注册的会员有多少?能不能代表中国3万名飞行员?此次“飞协”代表飞行员去组织、签订《公约》是以什么名义?是代表会员还是非会员?
二 依照任何一个协会的章程,牵扯到协会成员的核心利益的时候,必须进行投票和咨询,然后形成一个一致的或者至少大多数人认同的意见,然后再由协会代表其代表会员去维护权益。请问此次会议有没有咨询过3万名飞行员的声音,有多少比例的会员要求协会代表自己维护什么样的权益?至少笔者周围没有任何一个飞行员听说过“飞协”曾经有过任何形式的咨询,甚至大部分飞行员根本不知道“飞协”!
三 不知道此次飞行员协会的理事是以飞行员为主体,还是以航空公司决策层(管理层)为主体?如果是以航空公司决策层为主体,那么就和以航空公司利益为主体的航空运输协会的利益是一致的,那么谁是代表这个被绝大多数飞行员称之为“史上最严厉限制辞职”的《公约》约束的“飞行员”主体?这区区四个代表,又是谁指定的?又是代表谁?又能代表谁?希望飞行员协会可以公布理事会的成员名单,并公布该成员在航空公司担任的职务。这样才能让人信服协会是为了维护会员的权益!
四 如果飞行员协会觉得笔者是外人,因为笔者实际并不是会员,也没有缴纳任何会费,没有权利过问贵协会的情况,那么烦请贵协会不要代表3万多航线飞行员去组织签订什么《公约》,至少不要代表笔者!!!因为从法理上说,您仅仅只能代表您协会的那些交了钱的会员! 所以,请您不要将我们这些不交钱的人算作贵协会的会员,请在《公约》中注明贵协会代表的会员的名单,将您自己的会员限定在贵协会和“航空运输协会”签订的《公约》中就可以了!
呼唤自己的代表
笔者希望有朝一日,能有一个真正代表自己的“飞行员协会”,自己推选自己的理事、代表,心甘情愿的接受即使对一部分飞行员看起来不利的选择,那也是自己的协会!而不是莫名其妙无缘无故的被代表了!
再次请您高抬贵手,“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您真的仅仅能代表您的会员,您真的无权代表不是会员的我签订任何《公约》!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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