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8 16:53 来源:中国空军网 作者:记者 李开强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5月25日,空军哈尔滨飞行学院某旅特级飞行员贾景深在《停飞呈批表》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依依不舍地与翱翔33年的蓝天“吻别”。空军特许飞行规定调整以后,像贾景深一样的“老飞”没有被列入特许飞行对象。 据沈空军务处兵员办主任张俊介绍说,特许飞行是指飞行员达到最高飞行年龄上限后,经审查合格、空军党委批准,可以在一定年限内继续担负飞行任务。日前下发的《空军飞行员特许飞行规定》缩小了特许飞行对象范围,由“担任过大队长以上飞行领导干部、胜任全课目教学的教员、能够执行作战训练重大或主要任务的飞行员”调整为“飞行部队正师职军事主官,试飞部队个别特殊需要的歼强机试飞骨干”。 此次调整,对特许飞行最高年龄也有所“收紧”。此前规定,歼强机特许飞行最高年龄为50岁,教-8飞行员、歼强机试飞骨干为55岁,轰炸机特许飞行最高年龄为55岁,运输机和直升机飞行骨干可特许飞行至60岁。张俊说,如今,歼强机飞行员特许飞行最高年龄仍为50岁,教-8飞行员调整至50岁、降低了5岁,轰炸机飞行员调整至52岁、降低了3岁,歼强机试飞员调整至52周岁,同时规定,个别担负在研重点型号科研试飞的骨干试飞员和负责试飞员专业化培养的骨干试飞教员可适当延长1—2岁。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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