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5 17:06 来源: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作者:佚名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广西北海一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成立地效飞行器训练基地,对外招收学员并承诺安排工作。数名学员每人交纳数万元培训费并签订劳动合作后,该公司却“人间蒸发”。该公司其中一名股东3日对中新网记者说,该公司在招收学员时,并未取得相关培训资质。 2011年11月,由北海翼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的北海翼龙地效飞行器训练基地在该市外沙岛成立。由于懂得航海技术且熟悉广西北海附近海域海况的楚朝辉,经朋友介绍受聘成为北海翼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员工,公司承诺月薪4000元。 “因为公司注册需要航海人才,所以聘用了我,但直到2012年9月退出时,我仍然一分钱工资都没领到,还垫付了几万元的杂费。”楚朝辉说,自己也是受害者,公司另外向他借了15万元并向他承诺以此“入股”。 2012年,来自湖北、广西等地的吴风富、卫某、熊光辉、周灵祥等多名学员与北海翼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月薪3000元的劳动合同,以及一份需要交付12万元培训费、培训期为6个月的地效翼船驾驶员培训合同。让学员们没想到的是,他们每人先期交付数万元培训费后,期间只经过几次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培训”,此后再也无法与该公司取得联系。 记者在北海数家人才招聘网站上发现,曾在这些网站上发布过水上飞行员招聘信息的北海翼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隶属一个叫百福集团的企业,该集团下设广西北海西部执业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软件外包紧缺人才广西北海教学实训基地)、天龙福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和百福基地房产公司等企业。目前,这些位于北海市北海大道海富大厦17层的企业均大门紧闭、人去楼空。 北海翼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另一名股东邱彬亦表示自己是受害者,但拒绝记者的进一步采访。 在北海投资旅社的北京青年李岩阴差阳错之下成为受害者。2011年9月,北海翼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将其租下的位于北海外沙岛东21栋楼房的一、二层转租给李岩开旅社,租期6年多,其余为北海翼龙效地飞行器训练基地的场所。 李岩说,2011年9月至2012年10月,他将房租交给北海翼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但后来房东跟他反映说未收到房租,并催促他帮忙寻找该公司,未果。而其交给该公司的4万元保证金,以及帮该公司垫付的10个月的水电、物业费最终没能讨回。2013年,他在无奈之下只好将旅社搬离这栋楼房,眼巴巴看着数十万元的装修报废。 如今,“北海外沙岛东21栋”正被改造成为一家酒店,当初在这里启动的广西北海翼龙效地飞行器训练基地已经不复存在。 根据媒体的相关报道,记者3日致电海南三亚中航金鹰飞船俱乐部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名颜姓负责人称,北海翼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并不属于三亚中航金鹰的上属公司颜氏集团,他们之间仅以连锁形式独立经营,只负责向北海翼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地效翼船。 楚朝辉亦证实,2012年,为北海翼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地效翼船的南京银河龙翼船有限公司被南京中航金鹰收购后,北海翼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了法人,原来停在北海的两架地效翼船也被撤离了北海。 北海市海事局船舶监督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广西北海翼龙地效飞行器训练基地项目负责人于2009年向北海海事局提及了该项目,由于没有相关法规的支持,考虑到是一个新兴的旅游项目,海事部门只是同意筹备,但并未开展相关申报工作。 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果北海翼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地效翼船培训资格的前提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招收了学员并签订合同收取培训费,且不按照合同履行。这种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合同诈骗罪。 目前,上述受害学员已向北海警方报案。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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