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5 11:08 来源:苏州日报 作者:佚名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据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经习主席和中央军委批准,军队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将联合招收培养海、空军及陆军航空兵部队“双学籍”飞行学员。今年先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试点,培养人数为87名。 据主管这一工作的总政干部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模式的主要思路为“军校统招、军地联训、双学籍管理”———考生在被军队飞行院校正常录取后,将参加为期1个月左右的军政强化训练和体验飞行,选拔部分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当年8月底送到普通高等学校培养。 联合培养对象在注册军队飞行院校学籍后,再由普通高等学校注册本校学籍,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专业学员相关待遇。毕业合格的颁发军地院校同时具印的毕业证书,并按规定授予相应学位,分配至海、空军和陆军航空兵部队从事飞行工作。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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