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3 14:5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孟岩峰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近日,飞行员与所在航空公司劳动争议案频发。 5月31日,飞行员杨辉诉南航深圳分公司劳动争议案在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5月30日,飞行员刘盛华诉新华航空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在北京市二中院二次开庭;5月29日,国航机长赵洪诉国航重庆分公司劳动争议案进入再审程序,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5月28日,飞行员鲁祥诉东航西北分公司在西安法院二次开庭审理…… 据不完全统计,从年初到现在已经有超过40起飞行员起诉所在航空公司的劳动争议案开庭,一位正在打官司的机长告诉记者:每年大概有200名左右的机长、飞行员与所在公司对簿公堂。 记者获悉,近日东航与其它15家航空公司达成了关于飞行员跳槽的一份协议,如发生“转会”,接收方除了需向流出方正常支付赔偿外,还需按照协议额外一次性支付人民币500万元。 国航机长或索赔超200万 对于赵洪来说,接近三年的案件审判历程,他面对的是一场“业内最受关注”的持久战。5月29日的开庭,是重庆市检察院抗诉后的重审。 “重庆高院这一次是按照终审程序审理,审判长要求调解。我提出如果国航方面继续拖延怎么办?法院表示不可能,应该在三个月内就有最终判决。”赵洪表示。 按照他的想法,调解意见或会包括几条:首先国航重庆分公司要就违法剥夺其三年劳动权利公开向其书面道歉;其次赔偿近三年来的全部经济损失;最后,国航重庆分公司要无条件的依法解除与其劳动合同,并无条件的办理全部相关离职手续。 按照赵洪打官司之前就有的60万的年薪算,要求国航赔偿的金额保守估计也要200万。“像我这样的条件,找个超过一百万的工作很容易。”赵洪表示。 2010年10月26日,赵洪提出书面离职并要求办理其劳动人事档案及移交。被拒绝后便起诉公司要求解约。此案一波三折,三次审理后法院认定,赵洪要求解约理由不成立;2012年8月,赵洪向最高院递交申诉申请;今年1月,最高院开庭审理,国航索要300万培训费而最终调解失败。 “虽然没有宣判,但此次开庭实际上就是一种态度。”赵洪说,“因最高院发回重审,今年2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也对此案提出抗诉。认为法院终审适用法律错误,驳回我的诉讼请求是限制了人身自由。抗诉就是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有错误,所以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法院重审的诉讼要求。” 500万跳槽协议 “大概的离职过程就是先被公司拖个一年半载,然后赔偿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才能获得自由身。”一方面,是赵洪等飞行员的无奈。另一方面,则是航空公司的“未雨绸缪”。 近日,一份由上海飞行部飞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小组于5月13日发出的协议文件流传出来。这份名为《关于东航与中国商飞等15家航空公司达成飞行员有序流动相关协议的情况通告》显示:如果一方(流出方航空公司)的飞行员流动到另一方(接收方航空公司),“接收流动飞行员的航空公司除了向流出飞行员的航空公司正常支付赔偿外,还需按照协议额外一次性支付人民币500万元。” 文件所附截至4月30日的15家协议航空公司有:中国商飞公司、顺丰航空、西藏航空、河北航空、长龙航空、昆明航空、华夏航空、成都航空、幸福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星联航空、亚联航空、大白熊航空及中一太航空15家。 吉祥航空宣传部刘君向记者表示尚不清楚这一协议,春秋航空发言人张武安则证实称:“我们与东航因为离得太近,几年前就有这样的协议。”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一般飞行员跳槽也存在“转会费”,按照飞行员素质与市场行情不同,接收一方公司需付另一方300万-500万不等的费用,而且培养一个机长太不容易,大概需要8至10年的时间。 2011中国民航飞行员培训大会数据显示,到2015年,我国飞行员缺口将高达1.8万名。“我们现在都开始自己培养飞行员了,还有招聘一些外籍飞行员,外籍没有转会费。”张武安表示。“很多公务航空、通航公司的出现也使得这个群体开始有流动,高工资挖角让大航空公司不得不做好自己的人才储备。” 东航“未雨绸缪”的做法,在这些欲离职的飞行员看来颇有“潜规则”的意味:一旦进入某航空公司,基本很难跳出。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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