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6 12:38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记者 徐伟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记者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获悉,渝北区法院审理涉及航空公司与飞行员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持续增长,2009年至今,共受理因飞行员辞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48件,审结38件,其中,撤诉结案26件,判决结案12件,无调解结案案件,调撤率为68.42%。 办案法官分析,该类案件中的当事人多为熟练飞行员。渝北区法院审理该类案件中的13名飞行员,均有多年飞行经验,飞行技能娴熟,其中飞行经验最少的也在5年以上。究其原因,有多年飞行经历及成熟飞行技能的飞行员日益成为国内航空市场的稀缺资源,是当前各航空公司争夺的重要对象,特别是新成立的航空公司经常会给出更为丰厚的待遇,导致对飞行员的争夺愈加激烈。 此外,该类案件中飞行员主动诉讼的多。渝北区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的13名飞行员,有10人系主动提起的诉讼,占比近77%。在这类案件中,通常情形是航空公司为弥补培养一名飞行员的巨额投入,而采取了扣留飞行员飞行、人事档案等方法限制飞行员流动。飞行员为敦促航空公司尽快移交飞行、人事档案等材料,以尽快到其他航空公司就业,遂提起诉讼。 渝北区人民法院有关人士表示,此类案件最大的特点之一是航空公司败诉多。2008年出台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飞行员依据以上法定“任意解除权”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解除,移交飞行、人事档案,一般会得到法院支持。在渝北区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的13名飞行员,仅有1人的该部分请求未获支持。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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