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30 17:04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佚名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河南航空有限公司E190机型B3130号飞机执行哈尔滨至伊春定期客运航班任务时,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机场着陆过程中失事,造成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891万元。 伊春空难发生至今已近两年时间,其惨痛教训时刻提醒着人们航空安全的重要性。但在近日举行的北京市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学术年会上,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王瀚却指出,目前我国航空安全仍存在诸多隐患。 据介绍,由于我国航空业发展迅速,导致出现“五缺”现象,即缺飞行员、缺飞机、缺空乘人员、缺机场、缺试航空域。其中,缺少飞行员的问题尤为突出。2011年,中国民航官员曾表示,中国至少还需要9000名飞行员,因为中国航线平均每年要新增飞机150架左右。但依现有能力只能训练大约7000名飞行员,存在2000名的缺口。 “基于这一现实,目前飞行员疲劳驾驶、超时飞行现象非常严重,一些不具备条件的飞行员也要上岗,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王瀚说,伊春空难就是血淋淋的教训。 王瀚指出,安全隐患的存在缘于立法上的缺陷——我国民用航空法并没有对机长和乘务员的法律定位作出明确规定;在飞行员的资格、管理等方面,相关立法也存在空白。而与之相对应的,日益增长的私人飞机拥有量也给航空安全带来挑战。 据了解,2010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对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作出部署。对于低空开放,国内一片憧憬,试点也不断扩大。 “2015年全国范围内或将开放低空飞行,这无疑会更加刺激人们购买私人飞机的欲望。我国是一个财富聚集的国家,很显然,先富起来的社会精英已经不满足现在的交通现状,希望能开上私人飞机。目前,世界有通用航空飞机约32万架,其中美国约占2/3,达22万架之多。预计我国未来很快会达到20万架。”王瀚说。 快速发展的航空业与机长、飞行员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这个行业性质特殊,飞行员一人关系着飞机上全体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王瀚认为,制定专门的飞行员法非常有必要。 “对于特种行业的单独立法,目前在中国已经有很多了,比如针对教师的教师法、针对医师的医师法等。我认为,我国应在借鉴过去立法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国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员法》。”王瀚说。 同时,王瀚还建议制定航空安全监管法,将飞机的设计制造、航空监管、航空运输部门、机场管理等诸多环节全部纳入立法。 今年6月29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伊春空难报告,称当班机长违反规定引发空难,将其开除公职党籍追究刑责,河南航空原总经理被开除。报告同时提出五项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几乎全部涉及飞行安全监管问题。 报告建议,切实落实航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飞行人员管理和机组资源管理;提高客舱乘务员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对航空企业安全生产的行政监管力度;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 “我国通用航空产业放开以后,大量民营企业在制造通用航空器,但我国对此却缺乏相应的标准,这亦成为安全隐患。”王瀚指出,基于以上原因,制定航空安全监管法很有必要。 最后,王瀚还建议制定一部专门的机场法。“我国试航空域广阔,机场事业发展迅速,目前有机场170多个。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目标提出,到2015年,我国运输机场数量将达到230个以上。但我国至今没有一部单独的机场法,这是很不可思议的。”王瀚说。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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