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7 14:35 来源:中国民航网 作者:康文生、王新宇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采取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监察能力、严格五个关口等多项措施加强飞行员资质管理,积极探索飞行员资质管理常态化机制。 华北民航地处首善之区,辖有10家符合121部规章运行合格证航空公司、5家符合135部规章运行合格证航空公司和10家符合91部规章运行合格证航空公司。华北局有29名飞行标准运行监察员,管理着4000多名飞行人员,其中机长近2000名,各航空公司飞行委任代表200多人。 飞行人员的资质直接影响着飞行安全。民航华北局一直高度重视飞行人员的资质管理,始终坚持把飞行人员的资质管理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完善飞行员资质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强化局方监察员和委任代表监察能力为保证,以严格飞行机长和教员及外籍飞行员准入关口为重点,整合现有人力资源,集中力量有效开展飞行员技术排查,2011年完成了对辖区内10家符合121部规章运营航空公司的CCAR-121-R4的补充运行合格审定和两家新成立公司初始运行合格审定工作并颁发运行合格证及《运行规范》,完成航空公司行政许可审批共计231项,执照审批2883人次,委任代表资质和军转民人员资质认可管理共计170人, 对台湾华航及长荣航空142部训练中心进行了合格审定、对美国飞安国际训练中心进行了资质审查,对涉及10个机型498场模拟机的辖区内10个航空公司和授权的4家分(子)公司的963名新机长资质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不合格机长要求相关航空公司立即整改,强化飞行员资质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航运输业的快速发展,飞行员队伍迅速扩大,仅仅依靠民航规章和执照管理已不能满足当前飞行员的全方位管理,在民航局要求航空公司和飞行学校建立完善的飞行员资质管理体系基础上,华北局从以下三个方面探索加强飞行员资质管理。 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政策引导。为加强对飞行人员资质实施有计划的持续监督和管理,华北局认真贯彻落实民航局《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民用航空飞行检查委任代表管理程序》、《飞行考试员工作手册》、《对运输航空公司飞行员资质管理的指导意见》、《进入副驾驶训练人员的资格要求》等规章制度,严格审定航空公司训练大纲、手册及运行规范,同时,从完善制度入手,依据民航相关规章,结合华北地区实际,制定了《华北地区飞行员资质管理细则》,明确了飞行检查委任代表的资质和实施检查的管理规范飞行人员考试程序,严格了飞行经历审查和资质管理和进入副驾驶训练的资格要求,进一步规范了飞行员资质管理,成为华北地区运行监察员对辖区内飞行人员资质监控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整合人力资源,提升监管能力。针对华北地区航空公司多、飞行人员数量大、运行监察员少、监管任务重的特点,华北局积极整合现有资源,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效能。一方面加强对局方监察员培训,通过参加民航局相关培训和积累监察经验,不断提升的监察员监管能力。另一方面,针对委任代表情况熟、技术好、检查方便的特点,充分发挥委任代表作用。通过定期培训、严格标准、严格检查,提高委任代表的履行职责能力,有效解决局方监察员人员不足的问题。 严格五个关口,加大制约力度。在加强飞行员资质管理过程中,坚持“做好常态、突出重点、抓好长远”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严格飞行人员的 “准入关”、“训练关”、“标准关”、“能力关”和“重点人员关”,突出对委任代表的管理和外籍机组及湿租航班运行机组的监管,进一步加大飞行人员资质检查,逐步实现飞行人员资质管理常态化。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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