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3 09:53 来源:FAA官网 作者:蔡玥/编译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2011年12月22日消息:21日,美国交通运输部长拉胡德(Ray LaHood)及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代理局长韦尔塔(Michael Huerta)发布最终法规,采取措施避免飞行员进行疲劳驾驶。 拉胡德称:“这是在民航安全方面的重大成绩。我们曾承诺,保证飞行员能得到充足的休息。这一新法规将有效预防疲劳,提高安全。” 韦尔塔表示:“每一个飞行员都有责任保证工作时是适勤的。新法规能让飞行员有足够时间进行休息,使其能安全的将旅客送往目的地。” 2009年科尔根航空客机在贝法罗坠毁,飞行员疲劳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新规定结合最新疲劳科学研究结果,根据当天飞行员开始首次飞行的时间、需飞行的航段数以及飞跃的时区数,对飞行员飞行时间、当值时间及休息时间设置了不同的要求。此前的法规对国内、国际以及非定期航班的飞行员设置了不同的标准,没有考虑到首个航班时间及时区的问题。 9至14小时当值时间:新规规定,飞行员当值时间为9至14小时。当值时间从飞行员报道开始,至最后一个航班结束为止。这包含了飞行前的等待时间,以及两次飞行之间未休息时的间隔时间。若进行空机飞行,实机或模拟机训练以及机场待命等任务,且未经休息,均属当值状态。 8至9小时飞行时间限制:飞行时间是指飞机依靠自身动力移动的时间,包括起飞前及降落后的移动时间,FAA将此时间限制在8至9个小时。 最少10小时的休息时间:新规要求当值之前最少要进行10个小时的休息,比旧规增加了2小时。FAA还进一步规定,这10小时内必须包括8个小时的无打扰连续睡眠。 当值及飞行时间累积限制:通过限制每周飞及28天内分配给飞行员的当值时间来杜绝可能会导致的飞行员累积疲劳。此外,新规还规定了28天飞行时间限制及年度总计飞行时间限制。飞行员每周将会得到至少30个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较此前水平提高了25%。 适勤规定:FAA希望航空公司与飞行员共同担起审查飞行员是否适勤的责任,当值前任何可能导致疲劳增加的活动都需考虑在内,比如乘车上下班。飞行员还被要求在每次执行飞行任务前明确表明自身的适勤性。如果飞行员报告存在疲劳或不适,航空公司必须立即换班。 飞行疲劳风险管理体系:航空公司需要利用科学方法以及由FAA验证的数据开发出能够有效降低飞行疲劳风险的方案,并进行持续监管。 2010年,美国国会要求所有航空公司都必须制定飞行疲劳风险管理计划(FRMP),各航已根据FAA的相关指导材料完成了该项工作。该计划可以帮助航空公司及飞行员了解疲劳风险的来源,并要求航空公司对飞行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其风险意识。 培训内容每两年更新一次,将包括疲劳缓解措施、睡眠计划、飞行员活动影响等。此外,还会包括营养、锻炼、家庭生活等生活方式以及睡眠失调将如何对飞行疲劳产生影响。 预计新规将给航空业增加2.97亿美元的成本,但同时也可带来2.47至4.7亿美元的效益。由于强制把货运纳入新规增加的成本过高,因此新规将不涵盖货运。不过,一些货运航空公司也已改善了飞行员休息设施,尤其是夜间运营装卸货物过程中。此外,FAA也鼓励货运航空公司主动加入新规,自愿遵守相关条款。 最终法规已发布在《联邦公报》上。该法规将于两年后正式生效,给予各客运航空公司充足的转变时间。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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