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1 09:29 来源:东方网 作者:朱亮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东方网11月30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服从命令听指挥,是机组维持航空安全的第一守则。但先有今年夏天的吉祥航空“强行降落”,后有东方航空被指“擅自起飞”,这两起事件均引发民航业内外的讨论。 在日本共同社11月28日报道“东航MU516航班擅自从关西机场起飞”后,中国民航论坛立即有业内人士发布这一消息,引发众多网友讨论。 讨论的内容非常理性,当时即有业内人士分析说,这或许与飞行员误听、误读日本空关员指令有关。 事实上,这已不是民航业内外对客机拒不执行指令引发的第一次讨论。 今年8月13日,因浦东机场有雷雨,卡塔尔航空QR888航班在等待过程中,报告燃油不足,申请优先备降虹桥机场。空管员立即要求空域中其他航班进行避让,但正在建立降浇航道的吉祥HO1112航班称油量紧张,拒绝执行空管多次发出的避让指令,并无视QR888航班发出的遇险(MAYDAY)呼叫,强行降落。 “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空管指令犹如军令,必须严格执行。因为它是维护空域飞行秩序、确保飞行安全的根本。”网名“飞向云端”的网友在这一事件后强调,飞机在有限的空域中飞行,犹如汽车在地面上行驶,必须像服从地面交警指挥一样服从“空中交警”的指挥,是天经地义的。 飞行员必须执行管制指令,从法理上也有着充分依据。中国颁布的《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对飞行员、空中交通管制员各自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 未能遵守指令,也有主观故意和客观误解两种情况。有飞行员表示,两者性质不同,所面临的处罚也各不相同。比如对误读口令,在国内往往按照事故征候处理;而对主观故意,处罚则要严重很多。 而在飞行员遭遇极特殊情况下,是否可以不听从管制员指令,有空管员介绍说,当航空器的自动防撞系统出现告警时,飞行员可按照系统提示指令执行,但同时须向空管员报告;在降落时,如果飞行员认为指令存在明显不妥,也可提出质疑,但这并不意味可以违抗指令,因为空管指挥实行双岗制,带班主任空管员将会对机组质疑作出及时判断,在第一时间给予回应。 ◎相关新闻 航班无视或误解指令 曾导致多起机毁人亡 客机飞行员无视空管员指令,曾发生过多次机毁人亡事故或空中险情。 2010年1月25日,埃塞俄比亚一架载有90人的客机无视黎巴嫩贝鲁特国际机场指挥塔发出的“躲避暴风雨返航”指令,起飞仅5分钟后,便空中解体坠入地中海。 2008年,俄罗斯一架载有57名乘客的B737客机刚刚从莫斯科国际机场起飞,一架从美国亚特兰大飞来的B767客机则正准备降落,两架飞机在2000米左右的高空“擦肩而过”,差点撞机。机场官员说,责任主要在俄方客机未听从地面指令。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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