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4 11:56 来源:萧山网 作者:记者缪承林,通讯员萧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记者今(23)日从萧山法院获悉,姜某、石某等4名飞行员诉讼要求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浙江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返还欠薪,国航浙江分公司反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且返还为飞行员支付的各项费用一案今天进行公开审理。 飞行员不满克扣奖金,欲离职引发“互诉” 4名飞行员诉称,自2009年起,国航浙江分公司未依法支付假日加班工资、节油奖,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与公司多次交涉未果之后,他们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飞行员们起诉要求与国航浙江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返还欠薪,支付赔偿金,总计240余万元。 国航浙江分公司反诉称,公司与飞行员都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存在合法劳动合同关系,四位飞行员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约。因此反诉要求飞行员支付委托培养费、培训费以及赔偿金。 三大焦点,双方各执一词 在今天的法院庭审现场,双方就国航浙江分公司是否存在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等违法问题,飞行员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国航浙江分公司是否可以追究飞行员违约赔偿责任等三个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萧山区人民法院将对本案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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