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8 09:27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见习记者陈岩、温平平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昨(15)日,珠海全城媒体都派出记者赶赴金湾区金沙滩,因为前晚有一渔民报料称,一个起火的飞行器在晚8点10分左右落入附近海域,其间还发生了三次爆炸。记者就此多方求证,但最终证实未有任何异常。 昨天上午11点多,记者从机场西路左拐向金沙滩方向,在路口位置向一家修理店的人问路,里面几年轻人表示上午已有几波记者前来问路。 “从天上掉下来的,像个火球。”报料的袁姓渔民在电话中对记者说,他称,前晚8点10分左右,他正在鱼塘边休息,突然发现五千米外的天空上有一个火球向海中坠落,火球在空中爆炸了一次,落入海中后又发出两声爆炸声,落点在金沙滩海域,距离岸边约有1500米的距离。但当时身边没有别人,但相信附近的居民应该会听到。记者多次要求袁姓渔民与记者面谈,但他有活干不能赶过来。 记者随后来到金沙滩正门,几位售票员和附近的摊贩表示,他们天天都在金沙滩附近居住生活,前晚也没听到爆炸声和看到火球。金沙滩位于珠海机场东侧,相距不足一公里。机场一位姓陈的主管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珠海机场未发现任何异常,24小时都有人值班的塔台也是任何异常情况也未发现,更不要提火球和爆炸了。南海飞行救助队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民航或正常的飞机掉下来我们肯定会知道。”记者又与金湾公安分局、海事部门、金湾宣传部等取得了联系,对方均表示未接到任何消息和报告。 律师说法 故意报假料或被拘 众多媒体记者赶往现场却扑空,也未发现异常,袁姓渔民是否说谎欺骗媒体呢?益诺众承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鸿鹏表示,如果有证据能证实是主观故意报假料,警方可依照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拘留罚款等处理。“报假料造成的后果是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刘鸿鹏说,媒体或记者可以先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后,可以依照相关法律对其处理。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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