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6 15:04 来源:航行网 作者:中心新闻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据新华网报道,据温州市委、市政府最新消息,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遇难者赔偿协商工作取得进展。经过当地善后处理“5+1”服务小组与与遇难者林焱的家属初步谈妥,赔偿金额50万元。林焱是福建省福州人。 这是此次事故中第一个达成的初步赔偿协商结果。
另外,根据身份证件、衣着等特征鉴别,39名遇难者遗体已经全部得到认领,但是还有待DNA鉴定的进一步确认,这些人的赔偿工作还未进行。
此前曾经有媒体报道,此次事故赔偿适用《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这意味着,伤亡旅客如果没有购买商业保险,则最多只能获赔17.2万元。
“肯定不会适用这个条例”,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航行网首席专家张起淮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此条例中规定的限额15万元标准远远低于正常的侵权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显失公平。
据报道,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另两位委员赵江涛、赵振表达了跟张起淮相近的观点,认为此类事故应依据《侵权责任法》对乘客进行赔偿。
而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航行网首席专家张起淮的计算,此次事故死亡者人均获赔至少应有一百万。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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