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1 10:40 来源:航空法律 作者:中心新闻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原本因为破产清算而逐渐淡出公众视野的武汉民营公司东星航空,再次掀起了波澜。 本报记者获悉,东星航空的母公司——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而被告方则是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简称“民航中南管理局”)。 民航管理局被推至被告席,这在我国民航史上还是首次。2月24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已经决定立案审理此案。 东星集团提起的民事诉讼,针对的是2009年民航中南管理局下发的一纸电报。2009年3月14日,民航局中南管理局发出了一份明传电报,电报中称,为了维护公众利益、确保飞行安全,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飞东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函》,管理局决定暂停东星航空的飞行。 2009年3月15日起,东星航空旗下的航班开始无限期停飞,直至东星航空被裁定破产清算。 东星集团的委托律师严一明表示,在民航中南管理局的这张电传上,没有任何文字表明它采取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东星航空当时(2009年3月)还可以维持安全运营,尽管遭遇了2008年金融危机,但东星集团前后向东星航空进行了超过2亿元的现金输血。” 据了解,东星航空已于2010年12月终结了破产清算程序,其法定代表人兰世立则因“逃避追缴欠税罪”被判入狱4年。为何在东星航空已经消失之后,东星集团又提起了针对停飞的民事诉讼? 东星集团总裁助理兰剑敏告诉记者,之所以诉讼民航中南管理局,是因为东星航空停飞是“一系列事件的导火索”。据悉,东星集团顶峰时期逾6000名员工,现在只剩下约一百人。在兰剑敏看来,因为东星航空破产而导致集团“株连九族”或有失公允。 “目前,尚不能找到让航空公司停飞的具体法规。”严一明称。 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一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尚没有得知东星集团诉讼中南管理局的消息,他对此感到十分意外,因为“保障飞行安全是民航局案头工作的重中之重”。 事实上,东星航空并非是被民航局勒令停飞的首家航空公司。2008年11月20日,奥凯航空有限公司(Okay Airways Company Limited,简称“奥凯航空”)前董事长王均金以“奥凯管理混乱、无法保证运营安全”为由,向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提出暂停奥凯航空客运业务的申请。同年12月6日,奥凯航空宣布停飞。 此外,2010年8月28日华夏航空有限公司(China Express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华夏航空”)在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发生机翼翼尖擦地的事件,被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定性为“严重不安全事件”,勒令9月1日起停航。 “曾经被停飞的航空公司,无一例外都属于民营航空。这是因为它们往往资金有限,缺乏有效的管理,航空网络方面也有弱势,在危机来临时往往不能很好应对。”一位业内人士称,停飞或是杜绝隐患的一种捷径,因为对中国的航空公司而言,保障飞行安全和公众利益是“压倒一切的原则”。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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