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6 19:08 来源:航空法律 作者:中心新闻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图:国航飞行人员认真研究赴克里特岛航线图。 2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第三架撤离滞留利比亚中国同胞包机CCA062于早9时28分克服北京降雪困难,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起飞赴克里特岛,包机由波音747执行,飞机号2445,航班将提供404个座位,预计空中飞行时间10小时45分钟。 接到上级通知后,国航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将上级指示快速下达到相关单位,包机准备工作有条不紊的展开。考虑到此次航班搭载的乘客人数,航线难度,综合其他各项因素,国航决定派出波音747-400机型执行此次紧急包机任务,同时选派各部门业务骨干,组织精锐力量参与飞行,此次带队机长由具有丰富重大专包机任务经验的副总队长郑为民担任,航班上共有飞行人员5名,乘务员14名,专职安全员4名,随机机务人员4名。 此次航班任务的目的地为希腊克里特岛,由于国航没有开通这条条航线,为航班的顺利执行增添了一定的难度,针对这一现状,机组连夜研究航路情报,在选取降落场地时,考虑到起飞重量以及跑道的承载能力,机组放弃了常规的民用机场,选取了克里特岛北部的千尼亚机场(军用)作为降落地点。同时针对目的地机场周边环境选取了可靠的备降场地,制定了一系列周密的紧急预案。做到了计划周密严谨,确保任务万无一失。
(责任编辑:高沛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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