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5 14:27 来源:航空法律 作者:中心新闻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国家审计署日前公布了“十省区市部分机场建设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指出了部分机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尽管2002年3月机场属地化管理后,公告中反映的机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类似问题已不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的直接事权范围,但民航局从行业安全监管的角度出发,采取多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十省区市部分机场建设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充分肯定了我国机场实行属地化管理以来,各级地方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机场建设和运营,机场建设管理总体较好,机场发展稳步推进,全国机场布局逐步完善,运输能力有较大提升,改善了地方投资环境,拉动了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公告同时也指出,部分机场建设项目在管理中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请建设资金、材料供应商使用虚假发票逃避税收、项目合同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违规签订施工合同、未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机场属地化管理后,公告中所反映的类似问题已不属于民航局的直接事权范围。但从确保机场建成后的安全运行角度出发,民航局在行业日常监管中已对部分机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部分问题也已经得到整改。在2010年开展的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民航局严格按照要求,对直属机场工程建设领域进行了监督检查。 审计公告指出问题后,民航局快速反应,于2月21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场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民航相关地区管理局及民航省(区、市)监管局从确保工程质量以及机场建成后安全运行的角度,督促相关机场建设项目法人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开展自查,认真查找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和限期整改措施,并健全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工程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机场建设项目管理,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监督检查,抓紧整改问题。 针对个别机场未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的问题,民航局立即与环境保护部协商,研究完善机场环保监督机制,并加强对机场建设项目的环保监察,督促未进行环保验收的机场及时组织验收工作;相关地方政府也正在责成有关单位采取建设配套管网和污水处理站等措施,解决污水处理问题。 此外,为避免类似问题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给机场安全运行带来隐患,民航局今后将从安全监管、工程项目行业验收等角度,加强机场建设项目专项检查,督促问题整改。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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