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3 16:37 来源:航空法律 作者:中心新闻部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继今年2月初国内部分航空公司调整赴港澳及周边国家燃油附加费之后,国内多家航空公司昨天(22日)起也陆续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记者从沪上旅行社了解到,此次上调的燃油附加费将直接加进旅游成本中,部分团队游客对于报价上涨比较敏感。 沪上部分旅行社负责人表示,从前天起,他们已接到了多家航空公司紧急下发调整燃油附加费通知:自2011年02月22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由40元调整至50元,上涨25%;800公里以上航线每名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由70元上调至90元,上涨28.6%。从昨日凌晨开始,所有相关线路的旅游产品的报价,已经新增了这部分费用。 “燃油费用占航空公司运营总成本的40%左右,航空燃油出厂价调整,对航空公司的成本控制具有较明显的影响。”去哪儿网机票产品高级总监杨威解释,由于目前国内多条旅游线路正在实行淡季价格,燃油附加费的推高较明显地体现在产品报价中。 “其实散客的反应还是比较平淡的,往返增加几十元的花费许多人是意识不到的。但不少昨天来出票的团队客都明显感受到了总体价格的差别。”上海大众国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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