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09 13:01 来源:航空法律 作者:中国航空法律 阅读: 次 我要投稿
8日获悉,被日本航空公司(Japan Airlines International Co., Ltd.,简称“日航”)解雇的165名飞行员和客舱乘务员中,约有140人已决定在日航申请破产保护1周年的19日集体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庭判处解雇无效。这一诉讼可能会旷日持久,对日航的经营重组进程也可能产生影响。 日航从去年10月起取消了部分飞行员等员工的工作安排,敦促他们自愿退职。由于自愿退职者数量未达到预定目标,公司于去年12月31日采取了强制解雇措施。 据飞行员的工会等介绍,被解雇者包括81名飞行员和84名客舱乘务员。除因病假等休职了一定时间的人员外,55岁以上的机长、48岁以上的副驾驶员和53岁以上的客舱乘务员也是解雇对象。 工会方面主张,公司的收益结构正在改善,盈利超出了预期,没有合理的理由用解雇的方式来调整人员。工会还认为,公司没有通过工作分担或降低自愿退职者的应征年龄等方式来努力避免解雇,仅以年龄为标准的做法是一种歧视。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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