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联社报道,5月8日美国哥伦比亚地区上诉法院裁定,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允许旅客在飞机起飞和下降过程中使用手机的规定是合理合法的。
2013年底美国空乘协会(Association of Flight Attendants)起诉FAA,称其允许旅客在飞行全程使用手机与要求乘客在起降期间收好所有物品的联邦法规相违背。
空乘协会称,手机会分散旅客的注意力成为安全隐患,使他们无法用心听机上广播。另外FAA也没有通过适当的法律程序就对相应规则进行了更改。
然而上诉法院回应称,FAA对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的使用规则拥有自由裁定的权力,且有自由解释该规则的权力。
FAA在2013年底解除了以往要求乘客在飞机起飞和降落过程中关闭手机、电脑、音乐和视频播放器的禁令。只要飞机不受电子信号干扰且航空公司获得FAA的许可,乘客都可以在飞机起降时使用电子设备(手机仍需调整至飞行模式)。
FAA表示,自2013年发布通告以来,已批准31家航空公司的乘客在飞机起降期间使用小型电子设备。去年这31家航企共承担了美国96%的客运量。
另外法院也否决了空乘协会认为FAA未经过适当法律程序而擅自更改规章的讼案,亨利·爱德华(Harry Edwards)法官向庭审小组提交的文字写道,FAA的行为不过是一个机构发布的政策声明或者是该机构对现存规则的全新解释。
FAA在发布通告前要求且收到了公众对更改法规的反馈意见,他们在对1000份反馈(其中有一份还来自空乘协会)进行研究后作出了解除禁令的决定。 (责任编辑:朱亮)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