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宣布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时,建议取消和下放18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在本次名录中,国务院决定取消的民航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项,包括民航优秀工程设计奖、全国民航文明单位。
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涉及中国民用航空局的有3项,分别为外航驻华常设机构设立审批、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许可 。
在这些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的项目里,涉及中国民航局的项目有7个,分别为: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许可(PC);民航计量检定员资格认可;航空营运人运输危险品资格批准;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航空安全员资格认定;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和改制审核;民用航空器地址编码指配。具体的设定依据和处理决定详见下图表:
图: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7个民航行政审批项目。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39项,其中中国民航局的项目27项,分别为:航空摄影冲洗员;航空摄影照相设备员;计算机系统及网络设备机务员;空调设备机务员;气象传真设备机务员;气象电传设备机务员;气象对空广播员;气象雷达设备机务员;气象填图员;气象卫星云图接收设备机务员;气象无线电设备机务员;气象自动观测系统机务员;气象自动填图设备机务员;全向信标机务员;甚高频收、发信机务员;塔台集中控制机务员;通用航空报(话)务员;无线电短波收、发信机务员;显示设备机务员;一次雷达机务员;仪表着陆系统机务员;油机机务员;有线机务员;着陆雷达机务员;自动转报机务员;自动转报控制席报务员;飞机维护机械员。
图:国务院决定取消的27项民航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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