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航空科技公司的郝某、乔某、李某3人,操控无人机“黑飞”进行航拍测绘,致多架次民航飞机避让、延误,造成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达18148元。后北京军区两架歼击机待命升空,并出动两架直升机升空将其迫降。郝某等3人后被检方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至平谷区人民法院。昨天,此案在平谷法院开庭审理。
无人机“黑飞”拍地貌
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庭审因为可能涉及军事秘密,所以本案采取了不公开审理的方式。昨天案件的审理持续了一天但仍未结束,今天上午将继续在平谷法院审理。“上午应该会有一个结果。”本案中第一被告人郝某的辩护律师张起淮表示。
北京国遥星图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无人机研发的高科技公司。此次涉案的3名被告人中,郝某为北京国遥星图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飞行队长,乔某和李某为该公司的员工。
检方指控,2013年12月28日,郝某受北京国遥星图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牛某的指派,在明知本公司不具备航空摄影测绘资质且未申请空域的情况下,指派乔某、李某、王某(另案处理)对河北中色测绘有限公司承接的河北三河公务机场项目进行航拍测绘。
乔某、李某、王某均在明知自己不具备操纵无人机资质以及不清楚公司是否申请空域的情况下,于第二天在平谷区马坊镇石佛寺村南公路上,操纵燃油助力航模飞机升空进行地貌拍摄。在当天的飞行拍摄过程中,这架航模飞机被解放军空军雷达监测发现为不明飞行物,后北京军区空军出动直升机将其迫降。
据了解,此案中涉及的航模飞机,展翼2.6米,机身长2.3米,高约60厘米。
“黑飞”首次被追刑责
检方起诉书显示,此次非法航拍致多架次民航飞机避让、延误,造成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达18148元。北京军区空军组织各级指挥机构和部队共1226人参与处置,两架歼击机待命升空,两架直升机升空,雷达开机26部,动用车辆123台。
事件发生之后,乔某、李某被警方查获,郝某经警方电话通知后于次日主动到案。检方认为,郝某、乔某、李某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应当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责。
据了解,此前全国各地曾多次出现因无人机“黑飞”引发的案例,但基本上都是被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的处罚,此次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在国内尚属首次。
离净空区还有5.6公里不会影响客机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此案中的3名被告人辩护律师均做了无罪辩护,他们认为3名被告人的行为并未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我的辩护意见主要集中在两个点上,一是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危害了公共安全;二是被告人的行为是否造成了损失。”郝某的辩护律师张起淮说。
张起淮认为,本案中“黑飞”造成损失的统计数据来源于中国国航出具的一份《证明》,《证明》显示,国航公司经统计有11个航班因此次事件损失,成本损失合计18148元,其中1个航班多飞12.5公里,10个航班等待4分钟。
但根据他准备的证据,飞机最低飞行高度也在3000多米,而无人机被发现时的飞行高度只有300多米,且最大相对飞行高度也就是1000米。此外,无人机距离首都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还有5.6公里,距离首都机场还有21.5公里。根据这些证据,无人机并不会危害到民航的飞行安全,国航的损失计算也没有依据。
“目前国内无人机商业应用的市场十分广泛,市场需求量巨大,但与此同时,和民用无人机管理相关的法律规章却相对滞后。本案的结果对于我国低空开放、无人机管理等方面都将具有非常大的指导意义。”张起淮说。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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