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维州妇女Vineetha Warnakulasuriya状告马航 (图片来源:《布里斯班时报》)
维州一名年长妇女称因为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以下简称马航)的管理层拒绝为她提供轮椅,导致她在航班上摔断脚,她为此状告马航,要求赔偿25万元(澳元,下同)。
72岁的Vineetha Warnakulasuriya 4月4日在墨尔本机场的一条移动走道上摔倒受伤。
她的律师在布里斯班地区法庭上称,墨尔本的医务人员认为这名Cranbourne妇女可以乘坐她的航班前往斯里兰卡,而且马航的员工承诺在她的旅途中为她提供轮椅协助。
Warnakulasuriya乘坐轮椅在Tullamarine上了飞机,在吉隆坡转机时也有乘务员协助。但当飞机抵达科伦坡时,她说她被拒绝提供轮椅,还被告知要她自己下飞机。
“原告没有其他选择,只能遵照乘务员的指示,她尝试从座位上站起来走路,但她的右膝盖承受不住,她的右腿一软,整个人倒在地板上。”她的声明中称。
声明称Warnakulasuriya右胫骨骨折,膝盖韧带损伤,2个月后还要用助行架才能走路。
马航一位发言人称公司将会在调查之后出庭辩护。他说:“乘客的安全和舒适是我们的重中之重。”
“我们知道Warnakulasuriya在登上航班前曾在墨尔本机场的移动走道上摔倒,在科伦坡下飞机时再次摔倒。我们已经免费延长了她机票的有效期,以便她在斯里兰卡康复后再回家。”
来自Shine Lawyers律师所的律师Joseph Wheeler称Warnakulasuriya在上周末返回澳洲时受到了航空公司员工“极好”的照料。
按照1999年的《蒙特利尔公约》(Montreal Convention),她的律师需要证明她的第二次摔倒是一场“意外”。这份公约规定了对国际航班乘客的赔偿责任,澳洲是该公约的签署国之一。
2004年,一名男子在奥林匹克航空公司的一架航班上死亡,原因是他对二手烟过敏,但不被允许换座位,美国高等法院裁定男子的家属胜诉。法庭认为男子的死是意外,但发现航空公司有责任,命令他们支付Abid Hanson的家属140万美元的赔偿。
不过,2000年一名澳洲男子在一架澳航(Qantas)航班上突发严重中风,2002年他向高等法院提起的赔偿诉讼失败。他当时引用的是《蒙特利尔公约》的前身《华沙公约》(Warsaw Convention)。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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