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河南航空有限公司哈尔滨至伊春VD8387航班,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机场着陆过程中失事,造成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891万元。此后,机长齐全军因涉嫌重大飞行事故罪被立案侦查。
今天(28日),该案在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这是中国首例飞行员被指控重大飞行事故罪的案件。本案作为中国飞行员入刑第一案,受到了国际民航组织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关注。
案件回放 飞机降落时断裂 44人遇难
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河南航空公司经哈尔滨飞往伊春的VD8387航班客机在伊春林都机场附近坠毁。飞机上96人(其中儿童5人,机组5人)中,44人遇难、52人受伤,经济损失30891万元。
据了解,飞机在林都机场跑道外降落时发生断裂,随即发生燃烧和小型爆炸。事故发生次日,国务院“8·24”飞机坠机事故调查组在伊春正式成立。
当时40岁的机长齐全军受伤。
齐全军原是深圳航空公司的机长,后来加入鲲鹏航空。2007年开航的鲲鹏航空是一家支线航空公司,后更名为河南航空公司,深圳航空是其大股东。
庭审现场 被起诉机长 对指控有异议
上午8时30分,齐全军的妻子金女士以及空难的多名幸存者来到伊春市伊春区法院,法院安排了可以容纳数十人的法庭审理该案,但在进入法庭前,旁听人员需要进行严格的安检才能进入法庭。
上午9时许,齐全军被带进法庭,走进法庭的齐全军目光在旁听席上游走了一番,此后在妻子的身上定了定,没有任何表情地坐在被告人席上。开庭伊始,齐全军举手表示,向法庭申请要一支笔和一张纸。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审判长询问齐全军是否对起诉存在异议,齐全军说“我有异议”,审判长接着问齐全军是否自愿认罪,齐全军马上回答说:“法庭还没审判,我认什么罪?”
在被告人陈述阶段,法庭出现罕见一幕:齐全军表示将陈述案件的权利委托给辩护人张起淮律师,但法官开始表示不允许。因为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事实部分都应该由被告人亲自陈述,张起淮随即反驳,“被告人有权将陈述实施的权利委托给他人,这一点符合法律精神。”
“可是辩护律师没在现场,怎么能了解当时情况呢?”法官问道。
张起淮随即回复,“检察官也没在现场,但起诉的事实部分也是由公诉人书写的。”
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继续。
辩护意见 律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质疑
空难发生后,国务院成立专门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发布报告。
报告称,齐全军作为事故当班机长,未履行《民用航空法》关于机长法定职责的有关规定,违规操纵飞机低于最低运行标准实施进近;在飞机进入辐射雾,未看见机场跑道、没有建立着陆所必需的目视参考的情况下,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实施着陆;在撞地前出现无线电高度语音提示,且未看见机场跑道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复飞措施,继续实施着陆,导致飞机撞地。
报告认为,齐全军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应以涉嫌重大飞行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了解,齐全军也是首个被追刑责的飞行员。
开庭前,齐全军的辩护律师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客座法学教授、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起淮表示,该事故报告不成立。
事故报告认定:被告人所驾飞机是第一次飞伊春机场,根据河南航空公司规定,能见度最低应为3600米,而事发前机场管制员通报的能见度是2800米。
但律师认为,报告未对实际降落时的30号跑道能见度进行认定,事后无法证实能见度观测值2800米是否正确。根据伊春气象台的气象预报,当晚,伊春的能见度大于10公里。
同时,伊春机场塔台管制员与机组的通话及乘客笔录证实,机组可以明显看到跑道。副驾驶员明确说道:“跑道灯挺亮。”
管制员也是询问机组是否可以看到跑道后,下达了着陆指令。乘客也提到,看到了机场跑道。
对于“未采取复飞措施”问题,律师认为这和驾驶技术有关。3秒钟是一瞬间,被告人“没反应过来”和“盲目实施着陆”有区别。
机场硬件不合格 被指是空难首因
张起淮指出,空难是多因一果造成,第一大原因便是机场硬件不合格。
8·24事件后,根据调查组的调查,根据伊春林都机场地形、地貌、气象等综合因素,根本不适合建机场。
同时,伊春林都机场未经依法严格验收,未达到开放条件。《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技术组调查报告》中记载:委员会在验收中发现54个问题,在开放使用检查中发现49个问题,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
8月25日,民航黑龙江安全监督管理局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认为103个问题中的96个已经整改完成,其余7个问题进行了等效整改。于8月26日签发了机场使用许可证。伊春机场于次日正式开放使用。
张起淮表示,事实是委员会在审查验收中发现了157个问题,而不是103个问题。8月25日,即3天时间就对157个问题整改完毕,依据规定委员会应当提交整改检查报告,但卷中没有发现管理部门的整改检查报告,无法证实整改合格。
相关回应 机场负责人称 事件早已处理完
记者上午拨通了伊春林都机场办公室电话。一名女性工作人员称,自己并不知道今天飞行员受审的情况,并给了集团刘总的电话。
在电话里刘总称,对于飞行员受审的情况他没有听说,空难事件处理早已完毕,“对我们机场没有什么影响,要是问有关空难的事情,你们去问民航总局,我们答复不了。”说完,刘总便挂掉了电话。
航空公司未审先飞 被指违法
张起淮表示,这起空难背后,还有河南航空公司的管理问题。“河南航空公司未经批准,违法未审先飞。”
张起淮说,事故报告可以证实,民航河南监管局违反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相关规定,在河南航空未取得哈尔滨至伊春航线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审定同意该航线的运行许可,对河南航空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投入不足、飞行技术管理薄弱等问题督促解决不到位。“事发时是2010年8月24日,事发后,为弥补过错,民航东北局于9月6日,也就是事故发生后的10日内,赶紧颁发了经营许可证。”
“该公司的运营许可证是一年前颁发的,根据中南局审定程序,应当先发经营许可,再有营运许可。而河南航空公司的营运许可证是事故发生的一年前就已颁发,而经营许可证是空难后才发的,换言之,河南航空公司违法飞行,相关行政部门没有起到监管作用。如果航空公司依法飞行,相关部门监管到位,8·24空难事故不会发生。”
而且河南航空公司违规安排飞行,针对首次飞行的航班,没有按规定进行相关准备。
相关回应 河南航空公司已被注销
据了解,河南航空公司的前身为鲲鹏航空公司,2009年9月25日更名为河南航空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7日晚,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对外发布通报称,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撤销河南航空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登记。
今天上午,记者多次拨打114查询河南航空公司,114查号台工作人员给了记者电话。但电话接通后,电话里的工作人员称,已经没有河南航空公司了,记者拨打的电话是郑州机场的电话,“你已经找不到河南航空公司了,公司取消了。”
记者了解到,2010年8月27日,河南省工商局撤销了河南航空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登记。有媒体报道称,今年河南省要投资4亿元,推进河南航空公司破产重组工作。
律师解读 首案至今才出现 与专业性强有关
北京众鑫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赵霄洛解释说,刑法第131条规定,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是个大进步。”他认为,因为飞行事故是“大事”,后果很严重,以前武汉空难和包头空难都应该追究机组人员的责任,但是在这两起案件中,机长都已经死亡。
赵霄洛还表示,除了应该追究机长责任外,地面一些人员也应该在被追究之列。
北京市双利律师事务所刘琳律师告诉记者,1979年刑法对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在1998年新修订的刑法当中,单设了重大飞行事故罪。
1981年以来,中国民航共发生20余起空难。其中,数起有关方面认为是责任事故,但没人为此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悬空的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专业性太强。事故原因、责任判定、区分等都需要专业人员的参与,一般刑事部门不具备这个能力。”他对《法制晚报》记者解释说。
同时,他认为这和民航与公安之间的管辖关系有关。民航系统有专门的公安局,而这些公安局与各大航空公司关系密切,类似于“自己调查自己”。 相关新闻
总该有人出来给个交代吧
空难幸存者 驱车4小时到伊春旁听案件 称航空公司报销医疗费用滞后 3年多了——
(记者王巍)2010年8月的伊春空难有44人不幸罹难,有50多名幸存乘客活了下来。昨天下午,几位幸存者冒着大雪驱车4小时再度来到这个让他们在三年中噩梦缠身的地方,为的是今天上午旁听当年驾驶飞机的机长齐全军的刑事案件开庭。
几位空难幸存者表示,航空公司只报三甲医院费用,每次报销滞后,“3年多了。”
幸存者讲述 “再也不想到伊春了”
11月27日下午4时,米女士和自己的几名好友一起乘车冒雪赶往伊春,路上的积雪已经几公分厚,米女士不停地嘱咐司机“慢点开!”
晚上8时,在伊春零下18℃的寒风中,一行人到达伊春。他们此行,就是要旁听法院28日对尹春空难中机长齐全军的审判。
“我再也不想来伊春了。”米女士在路上喃喃地说,2010年的空难至今历历在目,突如其来的爆炸声和震荡,继而是此起彼伏的尖叫,慌不择路的人群,米女士清晰地记得,飞机上的紧急逃生面罩并没有脱落,扑面而来的浓烟把她和儿子瞬间呛倒……
米女士说着语调越来越高,说到后来甚至带着哭腔,“对不起,我现在一直在看心理科,我之前抑郁特别明显,不跟家里人说话,甚至伤害我儿子……”米女士说,她有典型的应激障碍,这一切都是那场空难造成的。
如今最让她难以忍受的是儿子在空难后遭的罪,事发时,她与两名好友——陈女士和苑女士,三人都带着孩子从哈尔滨到伊春玩,事发后,由于突然吸入大量浓烟,造成“爆炸性的损伤”和“肺部吸入性灼伤”,米女士说,她和儿子肺部出现纤维化,目前全是过敏体质,免疫力低下,动不动就流鼻血。
“孩子身上因为过敏痒得不行,他去挠,身上都快被挠烂了……”米女士说,由于孩子免疫力低下,她现在每天都给孩子穿白色的衣服(医生要求只能穿白色衣服),“每天都能看到孩子衣服上布满血点子”。
此外,儿子还会莫名其妙地流鼻血,米女士说,有一次儿子晚上一倒头,突然就从鼻子流出一大块好像血豆腐一样的东西,“我当时就不想活了,我想去找人拼命……”
自打经历了这场空难,儿子停了约3个月课,再回学校时,由于身体特别虚弱,总被同学们孤立:不能与其他小朋友玩,不能参与集体活动,孩子总是一个人孤零零地在人群外。“孩子问我,我是坏孩子么,为什么我不能跟别人一起玩?”米女士说到已经哽咽。
“我整整17天没合眼”
作为空难亲历者之一的陈女士说,在空难后,她创了一个纪录,从抢救到住院,她整整17天没合眼:“我得守护我儿子,我得看着他不能让他出事。”
陈女士的儿子与米女士的儿子以及苑女士的女儿都是同学,仨孩子在班里成绩名列前茅,事发后,仨孩子学习与之前没法比了:“上两天学就得病一天,孩子的免疫力特别差,这可是一辈子的伤害啊。”陈女士说,她每天看着面色苍白如纸的孩子,“才知道什么是心碎的感觉”。
陈女士目前在银行工作,“我以前是唱花腔女高音的!”陈女士说,她曾经被上海音乐学院录取,但因为太远放弃了选择音乐而到银行工作,但她始终放不下唱歌的爱好,每年单位联欢会她都是台柱子,但空难过后,“再也不能唱了”。
空难后给所有幸存者的声带都带来刻骨铭心的影响,“刚被送到医院的时候,我们喝矿泉水都觉得杀嗓子。”陈女士说,现在每年300多天,我得咳嗽100来天。“每天睡觉前都觉得害怕,怕第二天早上起来会咳嗽,咳得一天的精力似乎都没有了……”
身高180公分的东北汉子郭先生也是位幸存者,事发后他在ICU被抢救了33天,瘦了30斤,“现在经常莫名地发烧。”
“让她哭吧,这样我知道她还活着”
图:摄影:记者王巍
事发后,苑女士的女儿身体大面积烧伤,伤口结痂后脱落带掉一层皮。如今,孩子还经常会哭得撕心裂肺,哭得周围的人都心疼,苑女士说,她虽然心疼,但每次也只是平淡面对,“让她哭吧,她哭出来的样子,最起码让我知道她还活着……”
“3年多了,总该有人给个交代吧”
在事发后,航空公司承诺支付全部的抢救费用,也报销了治疗费用,但据幸存者们表示,航空公司只报销他们在三甲医院的医疗费用,在药店等其他地方的费用,一概不予报销。而且,每次这些空难经历者们拿着医药费去找航空公司报销时,都不知道报销何时能到账,“最近的一笔已经拖了3个月了”。
针对事发时没有脱落的逃生面罩,陈女士委托朋友联系在美国的飞机制造商商谈赔偿事宜,“美国那边很痛快,说只要认定是飞机的问题,每个人大概可以获得300多万的赔偿。”但陈女士在与航空公司协调赔偿时,对方表示每人的赔偿金额大概是20万左右,还要扣除前期已经支付的治疗费。他们表示,接下来会考虑民事索赔问题。
“我们没想要多少赔偿,但我们孩子今后的治疗和生活怎么办?3年多了,总该有人出来给个交代吧!”几名幸存者表示,事情发生后,没有一家单位,一个部门站出来给大家带来任何安慰,这让他们觉得心里没有着落。
事故发生后,在医院住了1年10个月之后,机长齐全军于2012年6月被羁押等待受审,到今天开庭前,齐全军的妻子金女士已经17个月没有见到丈夫了。
金女士说,事发前他们一家住在深圳。谈到目前已经上高中的儿子,金女士叹着气说:“出事后,就更叛逆了。”原本,儿子与父亲的交流比较多,与自己交流较少,自从齐全军出事后,儿子好像突然间长大了,原本想当飞行员的儿子,事发后改变了理想。“他有次跟我提起,长大后想打篮球,他说‘打球最起码不会搞出人命’。”
金女士在医院工作,她说航空公司已经解除了与齐全军的劳动关系。对于丈夫受审,她显得顾虑重重,“我不希望我儿子再受到什么影响,他现在都不跟别人提自己的父亲是飞行员!”
“我们可能永远无法成为朋友,但我们也不怪你……”昨天下午,同样为了旁听此次开庭,几名空难幸存者与齐全军的妻子在伊春某宾馆意外碰面时,陈女士平静地对金女士说。
陈女士说,因为是齐全军开飞机造成的空难,她们无法忘记这个事实,但她们也清楚,这个事件的责任并不在于齐全军个人,“我们坐的是航空公司的飞机,不是齐全军个人的飞机……”对于责任的问题,双方似乎并没有什么分歧。 (责任编辑:朱亮)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