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搬运工却监守自盗,专偷旅客行李和托运包裹中的苹果电子产品。近日,43岁的被告人贾青因犯盗窃罪,被朝阳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贾青利用机场搬运工的便利条件,于2012年8月1日8时许,伙同王龙、王亮亮、苏印峰在首都机场二号航站楼CZ6128北京飞大连的航班停机坪处,盗走北京市诚和通物流有限公司托运的苹果牌移动电话机4部,共价值人民币15400元,每人分获1部,所盗赃物已起获并发还。
此外,自2012年4月至8月,被告人贾青还在首都机场二号航站楼航班停机坪处作案4起,分别盗走旅客宗某某、娄某某、胡某某、李某行李内的苹果牌iPod touch播放器、苹果牌笔记本电脑、苹果牌平板电脑。
贾青交代,之所以专挑苹果产品下手,一是因为目前苹果产品使用率高,价值高;二是更容易转手或者变现。 (责任编辑:张轩)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