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亚航空(Asiana Airlines)在旧金山降落时坠毁的航班上的两名乘客已经起诉这家航空公司,说他们因这起事故而受到极大的人身伤害和精神创伤。
这起诉讼据信是坠机事故之后的第一起。韩亚航空的一名律师没有立即回复置评请求。
7月6日,韩亚航空214航班在旧金山国际机场(San Francisco International Airport)进场着陆时撞上跑道前的防波堤。飞机打滑后停下,随后起火。事故导致三人死亡,另有数十人受伤。
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ational Transportation Safety Board)主席赫斯曼(Deborah Hersman)上周说,该委员会的调查人员在初期调查中没有发现设备失灵的迹象。了解调查情况的人士说,安全委员会在调查飞行员是否接受了适当的培训。
韩亚航空官员一再表示,其飞行员具有丰富的经验,且该公司的培训方案符合所有国际和韩国国内要求。
扬加·尤恩·马绍罗(Younga Jun Machorro)和儿子本杰明·赫伊·马绍罗(Benjamin Hyo-Ik Machorro)在旧金山联邦法院提起这桩诉讼。扬加的丈夫、本杰明的父亲赫克托·马绍罗(Hector Machorro)也参与诉讼,他当时没有在飞机上。他声称因妻子受伤而蒙受了损失。
加州核桃溪市(Walnut Creek)Bowles & Verna LLP律所的原告律师韦尔纳(Michael Verna)说,韩亚航空机组人员的行为极其鲁莽大意,这些飞行员连最基本的任务都做不到──在无风的晴朗天气降落在跑道上。
韦尔纳说,坠机事故后马绍罗太太和儿子都在旧金山综合医院(San Francisco General Hospital)接受治疗。他说,X光检查显示没有骨折的情况,但两人背部都受了伤,仍在治疗中。
国际航空公司坠机事故受害者的补偿方式需要遵照《蒙特利尔公约》(Montreal Convention)。按照公约规定,韩国的韩亚航空自动对每名受伤乘客承担大约15万美元的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专家说,这类损害赔偿可能由航空公司的保险商支付。
如果乘客能证明航空公司在坠机事故中存在过错,就可能获得更多赔偿。马绍罗母子即提出了这样的指控。
起诉书说,坠机事故的发生是由于韩亚航空214航班机组人员的重大过失与鲁莽所致,严重违反了众多国际和美国航空业标准以及既定的飞行规则。
按照《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定,坠机事故受害者如果是美国永久居民、在美国购票或以美国为最终目的地,则可以在美国法院起诉韩亚航空。诉讼材料显示,本案三名原告均为美国公民。
有关空难的诉讼一般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相关诉讼通常都会合并,由同一位联邦法官审理,这就是所谓的跨地区诉讼。
达拉斯航空案件律师、商业飞行员桑格(Ladd Sanger)说,与韩亚航空事故相关的任何诉讼都可能是这种情况。他说,本来几周我们将看到许多这类诉讼,这可能只是众多诉讼中的第一起。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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