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公布对欧盟261/2004条例中有关航空旅客权利部分作出修改后的一天,航空业界仍在热议相关修改。
总的来说,该地区大型航空公司组织对此修改的普遍反应是欢迎,因为现有条例亟需澄清。但是,并非所有修改都获得了赞同。
欧洲支线航空公司协会(European Regions Airline Association,简称“ERA”)总干事Simon McNamara向ATW表示:“欧盟261/2004条例含糊其辞、混乱不堪且没有明确的限制。因此,曾有为数众多的案子提交给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后者对该法律作出自己的解释。无论是对乘客还是航空公司来说,该法都是一团糟,因此我们欢迎对其作出修改。修改方案中有些部分是我们所赞同的,但某些部分则不然。”
欧洲低成本航空公司协会(European Low Fares Airline Association,简称“ELFAA”)对于决定对“措辞糟糕”的欧盟 261/2004 号条例进行澄清表示欢迎,但是又称,该方案“未建立平等竞争的平台”。
据McNamara说,欧盟委员会的修改方案将提交给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审阅,由它们最终决定条例的具体措辞。这一过程可能需要12到18个月的时间。各航空公司组织目前重点要做的是游说欧洲议会确保最终条例规定能够解决他们各自的顾虑,将他们的提议包括在内。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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