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告赢航空公司并申请强制执行
在中国老百姓的传统观念里,劳动者跟用人单位较量如同等于蚂蚁向大象挑战,似乎是自找苦吃,而财大气粗的航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更是 “大象”中的“大象”,但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张起淮办理的两起飞行员告赢航空公司并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必将改变人们的这种错误看法。
2011年,飞行员王某、李某和许某分别请求和所在用人单位中国邮政航空公司和中国新华航空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两航空公司予以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劳动争议。王某、李某和许某遂委托张起淮律师担任代理律师,将以上航空公司告上法庭。案件经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仲裁委和顺义区劳动仲裁委劳动仲裁后,又经两级法院依法审判,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均判定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航空公司依法应办理飞行员的各项档案转移手续。判决书送达后,航空公司一方均未自觉履行,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飞行员一方立即向人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目前,西城区法院和顺义区法院均已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据悉,以上法院的执行庭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分别向被执行人中国邮政航空公司和新华航空公司发出了强制执行通知书,并限令10日/7日之内办理完飞行员档案转移及相关手续,否则,法院将依法对航空公司采取罚款30万元、拘留法定代表人并向媒体曝光等强制执行措施,航空公司一方听闻法院的告诫后,表示会立即配合执行,办结飞行员相关手续。相信本案很快就会有一个令飞行员满意的结果。
从本案可以看出,中共十八大之后,我国依法治国的步伐必将加快,而当下法院的审判及执行力度更是不容置疑。同时,在法律的天枰面前,“蚂蚁”和“大象”是可以平起平坐的。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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