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北京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将于2012年11月21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举办航空运输损害赔偿法律责任专家研讨会。届时,将有北京市法学会领导及多位来自航空法学研究、教育及实务领域的专家、学者出席。
此次会议旨在促进我国航空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地保护航空旅客生命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我国国内航空运输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实行限额赔偿,即人民币40万元。民航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我国其他民事法律相互冲突,在实践中也带来了诸多问题,两次大的空难——包头空难和伊春空难的罹难者家属大部分尚未得到合理的赔偿。由此看来,废止航空损害赔偿最高额限制事关司法公正,且对航空领域的乘客维权及立法完善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会后将根据各位专家的意见向国家立法机关提交修改航空法律的建议。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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