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航班延误,觉得问题没解决或解决得不好,采取堵登机口、在飞机跑道上静坐等极端方式维权——按照即日起正式施行的《重庆市民用机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种行为将受到处罚。 记者11月5日从重庆机场获悉,预计在2015年前,该《办法》将升级为地方性法规。 《办法》明确规定,随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航空器,冲击、堵塞安检通道、登机通道或者进入机坪的道口,不听劝阻在航空器、机坪或者廊桥内滞留,均是危害或者可能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将受到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规定,对于旅客和货主的投诉,受理单位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口头投诉的,受理单位应当作好记录、当场答复。 同时,航班延误或者取消,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协调航空运输企业以及其他有关驻场单位,及时通告相关信息。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代理人应按有关规定和服务承诺,为旅客和货主提供相应的服务。 (责任编辑:朱亮)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