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的钟女士通过114预订了两张机票到西宁,后因家里有急事未能成行,她去退票时,工作人员只给退机票,不给退保险费。律师认为,钟女士可要求对方退还扣掉手续费的保险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9日上午,钟女士通过114预订了两张10日下午到西宁的机票。当天下午,票务公司工作人员将机票送到钟女士家,一共3640元。机票装在一个信封里,“我当时也没看,就将钱给对方了”。不巧的是,10日下午,钟女士家里有急事,赶不上这趟航班。于是,钟女士决定去退票。 10日下午,钟女士来到徽州大道上的这家票务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她,需要扣除5%的手续费,并告诉她40元意外伤害保险费不能退。“此前,我一直不知道有保险费这回事”,对此,钟女士十分不解:“机票都退了,我还要保险干嘛?”工作人员告诉她,保险已经生效,所以不能退。“这简直就是霸王条款,我买机票时他们根本没提保险的事。” 对此,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晓峰认为,票务公司以保险已经生效为由拒绝退还钟女士的保险费是不合适的。因为钟女士违约在先,票务公司可向钟女士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但不能拒绝退款。 (责任编辑:朱亮)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