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人看来,飞行员是一个光鲜的职业,开飞机拿高薪的他们,好像没什么理由选择离职吧?
事实并非如此,飞行员赵洪为离开航空公司已走过近两年的诉讼之路,目前仍处在既未辞职、又无工作的尴尬境地。该案也成为全国首例飞行员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件。无独有偶,跟赵洪同一公司的另一飞行员近期也提出了离职……
昨日,又一起国航重庆分公司飞行员离职案,在重庆一中院开庭。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首席专家、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作为原告方律师出庭。这是张起淮代理的第二起国航重庆分公司飞行员辞职案。
已停飞近两年的飞行员赵洪,也非常关注此案的审理情况。2010年10月,赵洪要求与国航重庆分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遭到拒绝,为此他起诉并经历了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及再审的司法程序。
一周前,赵洪赶往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高调维权
申诉前先开新闻发布会
昨天,赵洪拖着他的黑色飞行箱,出现在约定地点。箱子内全是各种申诉材料和法院判决书。
8月14日上午,赵洪来到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述书。这之前他召开了一个小型新闻发布会,向驻京的不少媒体介绍了相关情况。发布会上,其代理律师张起淮介绍说,航空行业属特殊行业,培养一个飞行员要支付高额成本,因此按照飞行员的行业管理规定,飞行员要想辞职,除非是航空公司同意或有法院的判决支持,否则航空公司拒绝移交飞行员的档案,飞行员将无法到下家进行再就业。
在赵洪看来,飞行员也是劳动者,按照劳动法规定,应跟普通劳动者一样,享有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
离职原因
任务太重,家回得太少
赵洪的老家在自贡,是4个孩子中最小的。1970年出生的他,考上空军第二飞行学院,成为了家里唯一的大学生。
大学毕业后,赵洪被安排到成都军区运输团服役。1994年,部队精简,赵洪来到了西南航空公司重庆分公司,成为一名民航飞行员。“当时民航很缺飞行员,待遇虽然是统一的,但还是比其他行业高很多。”在2002年西南航空被国航合并之前,赵洪的工作是非常幸福的,“基本上能当天飞当天回,在家的时间还是很多的。”
并入国航后,赵洪时常被安排到北京、上海等地值班,在重庆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2004年女儿出生后,赵洪希望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家庭上,但却事与愿违。除了自己飞行外,身为飞行教员的他,还得带学员飞行。特别是拥有了飞行检查员和安全专员的行政职务后,他的工作量更大了。
在正式提出离职的前两年间,赵洪曾三次提出调动,但都因各种原因放弃了。
单位拒绝
无奈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赵洪的飞行箱里,有3个蓝色的本子,详细记录了从2003年开始的每一次飞行情况。2010年的10月24日,飞行记录在这一天戛然而止。
当天晚上8点39分,赵洪驾驶的飞机从香港飞回重庆。他在记录本上特意写下了当天所带的学员的名字,“我觉得很有纪念意义。因为这是我在国航飞行的最后一个航班,可能也是这辈子最后一次飞行。”
第二天,赵洪用快递寄往公司的辞职信被拒签退回。10月26日,在渝北区公证处两名公证员的陪同下,他前往公司人力资源部,递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此后,赵洪再也没接到过飞行任务。
由于公司一直没动静,12月9日,赵洪向劳动部门提交劳动仲裁申请。12月14日,公司书面复函不同意赵洪离职。
2011年2月,赵洪的劳动仲裁被驳回。3月15日,公司发出文件,暂停赵洪飞行任务安排地面工作,岗位为飞行训练助理。
同时,赵洪聘请了律师,以公司严重违反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没有依法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节油奖以及足额社会保险等,同时存在超时加班等情况,正式向渝北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劳动合同。
漫长诉讼
他做好不再飞行的打算
赵洪没有想到,诉讼路如此漫长。从渝北区人民法院,到市一中院,再到重庆高院,最后不得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2011年8月10日,一审宣判,赵洪胜诉。2012年1月,市一中院撤销一审判决,认定航空公司并无违约情况,原告提出的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不能成立,因此不予判决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5月,市高院驳回赵洪的再审申请。
今年6月,公司跟赵洪有过一次协商,但最终没有谈妥。在这近两年里,赵洪没有工作,但公司还会每月按时将一笔钱打到他的卡上,“每月有800多元,2个月前涨到了1000多元。”
赵洪之前的收入很高,积蓄可观,可让他在较长时间内衣食无忧。辞职之初,他打算休息一年后,再到其他航空公司当飞行员,但现在,他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大不了不再当飞行员了。”因为如果无法解除劳动合同,赵洪的飞行执照管辖权将不会移交到相关的民航管理局,他也就无法继续从事飞行员职业。(航行网)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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