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8日上午,中国航空法学界的专家学者齐聚北京召开北京市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娄允律师作为该研究会的会员参加了活动。
娄允律师认为:“航空法学,作为中国法学界略显稚嫩的学科,在荆棘密布的道路上艰难前行,但一群有志之士仍坚守在这片热土上。当我刚刚踏上北京征程的时候,曾经潜心研习过有关民航人才流动的法律理论,并参与了大量该类案件的实务操作,这其中不乏中国飞行员迟延转档损害赔偿第一案这样颇具代表的案例。如果有机会,我还将致力于中国民航人才合理转会制度的确立,在这同时我也希望中国其他特殊人才行业也能参照中国民航人才转会制度进行行业的合理运作。”
他说:“规则是一个社会良性运转的前提,亦是法价值中秩序价值要求的最终归宿,有规则、遵守规则是法治社会的首要要义。在中国民航业起步至今,我们仍未建立良好的人才流动秩序,致使早些年的飞行员跳槽天价赔偿到今天的零赔付屡屡出现。在我看来这两种判决结果的出现都未能作到真正的公平,也并不利于民航事业的良性发展,一部《劳动合同法》亦不能书写民航人才流动所有要素。因此早日建立民航人才转会流动机制,不仅是民航业的耽误之急,更是其他相关行业得以效仿的标本。”
最后,娄允律师由衷的感谢他的恩师,张起淮大律师为中国民航事业的发展所作的贡献。(航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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