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6月29日《河南航空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发布,22个月前吞噬了44条生命的伊春空难背后那些不为人知的细节,才终于较为清晰完整地呈现在公众面前。尽管上周五傍晚公布的这份报告无法穷尽所有的真相,其关注度也可能不及当天突发的新疆劫机事件,但报告本身的进步之处不应被忽视,对其所披露事实的反思和追问也不应被淡化。 此次公布的调查报告,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披露详细的空难调查信息和最终结果。以往国内对空难事故的调查结束后,通常只是笼统地宣布一个结论,甚至是随着时间推移而不了了之,不会给出具体说法。从这个角度来看,伊春空难在时隔将近两年后发布一份翔实细致的调查报告,对于告慰事故受害者、促进公共信息的公开透明以及塑造负责任政府的公众形象,都具有积极而现实的意义。 这份沉甸甸的报告也再一次提醒我们,血淋淋的伊春空难,不应只是轻轻翻过的历史一页。它理应带给人们更多的警醒,促发业界更多的行动,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才能让逝者安息,生者宽慰。 依据调查报告还原伊春空难,很多人会感到痛心疾首。国务院调查组认定伊春空难是一起责任事故,直接原因在于当事机长违反规定,在低于公司最低运行标准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进近;飞行机组在飞机进入辐射雾,未看见机场跑道、没有建立着陆所必需的目视参考的情况下,仍然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实施着陆;在飞机撞地前出现无线电高度语音提示,且未看见机场跑道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复飞措施,继续盲目实施着陆,导致飞机撞地。 调查报告佐证了很多业内人士的观点,即如果飞行机组严格遵守行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伊春空难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如果政府部门对于空难前已经暴露出大量安全隐患的机长本人和河南航空监管到位,伊春空难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可以避免的。 但不幸的是,有关责任人员安全意识的淡漠,监管机制的缺位,让2010年8月24日夜晚的伊春发生了悲剧。痛定思痛,如今比给出一个公道说法、处理十几名责任人员更值得深究的是,调查报告披露的诸多问题,是否得到了彻底解决? 尽管伊春空难发生在特殊时期、特殊状态下的河南航空,但调查报告所揭示的问题,比如部分飞行员飞行中随意性大,公司安全投入不足、飞行技术管理薄弱,民航管理机构监管不到位等,值得全行业引以为戒。尤其是伊春空难暴露出的监管漏洞,涉及不同区域的多个安全监管和业务支持部门,显示出一些共性特征,包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审批程序不规范,督导解决不到位等,更是值得监管部门深刻检视和反思。 调查报告披露的信息显示,在对河南航空的监管中,监管部门对该公司和当事机长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非一无所知,但却屡开绿灯,个别官员甚至还违反规定,在河南航空未取得哈尔滨至伊春航线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就签字同意该航线的运行许可。本应坚守安全底线的监管者,此时却成为安全风险的助推者。 更为遗憾的是,和食品卫生领域出现的三氯氰胺、毒胶囊等事件相似,对于看似规章健全、运转有效的行业监管部门,在付出健康和生命代价的重大公共事件爆发后,公众才可以借助媒体曝光和事后问责一窥其真实状态。尽管不能因一两起恶性事件和个别失职官员而怀疑甚至否定整个系统,但作为维护公共利益、肩负神圣职责的监管部门,确有必要通过日常监管的落实和体制机制的完善赢得公众的信赖。 值得注意的是,强化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而不是扩充监管队伍。此次伊春空难调查报告提出“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安全监管力量”有其道理,但并非治本之策。 可喜的是,民航和其他领域的监管部门近年都在加大严格执法、认真履职的力度,敢于公布伊春空难调查报告这种可能会自我揭丑的公共信息,就是值得肯定的进步之处。期望未来随着制度安排的趋于合理和激励约束机制的逐步到位,监管部门的作用日益发挥,公众对监管部门的疑虑和失望也能有所改观。期望未来随着安全意识的增强和职业技能的提升,一线人员特别是飞行员的职责切实履行,伊春空难的悲剧不再重演。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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