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20余名旅客冲入跑道逼停飞机。乘客称航班因天气延误,航空公司没有及时安置旅客,旅客多番辗转维权以致情绪失控。拦机事件发生后,航空公司给每位乘客赔偿了1000元。(4月12日《东方早报》) 公民维权的方式有多种,显然,这是最不理智的一种。20多名旅客不仅是拿自己的生命去维权,而且还危及到公共安全,有违法之嫌。尽管旅客拦飞机维权时的心情可理解,但不应如此冲动和鲁莽,跨越维权的红线。让人意外的是,这样的维权方式还收到了相关各方满意的结果。 笔者以为,这样的维权方式、这样的赔偿态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这一行为的包容,很容易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即旅客权益被侵害之后,似乎只有采取激烈的方式维权才能收到想要的效果,而航空公司则喜欢采取息事宁人、花钱了事的做法。此例一开,不排除今后有人跟风效仿。 很多人会同情和理解这种拦飞机的维权方式,因为在强势的航空公司面前,旅客的弱小犹如蚂蚁,再加上维权路径不畅、维权成本较高,过激维权是在没有办法情况下的办法。但是,笔者仍坚持认为,维权需要恪守基本底线,不能以生命去冒险,不能无视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的存在。 试想一下,如果正在滑行的飞机停不下来,后果不堪设想,不仅拦机人的安全难保证,而且,滑行的航班安全同样堪忧。事故没发生,只能说是一次侥幸的维权,但不可能每次拦飞机维权都会这么侥幸。 这起拦飞机事件,看似旅客与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但需要反思和批评的不仅是旅客和航空公司,机场、民航监管部门甚至有关立法部门,也需要反思。比如,20多名旅客轻而易举冲入跑道,可见机场的管理是多么松懈。 像航班延误这样的常见现象,按理说,民航监管部门理应制定合理的赔偿标准和延误之后的服务规范,然而,长期以来各航空公司自行制定赔偿标准,而且,想赔就赔偿,不想赔就不赔偿;或者说,旅客闹事才会重视,事情闹得越大赔偿越多。这是旅客拦飞机维权的原因之一。 有人可能会说,我们不是有《航空运输服务质量不正常航班承运人服务和补偿规范(试行)》吗?中国航空协会在2010年下发的这个规范性文件实际没什么约束力。比如,这次涉及拦飞机事件的深航,所赔偿的1000元就没有照此规范标准赔偿。法律法规尚且时常沦为摆设,何况是协会的文件。 虽然我们也有《民用航空法》和相关行业规定,但诚如一位律师所言,行业性的制度主要是为行业服务的,而不是为旅客服务的,制度更倾向航空公司利益,而不是旅客利益。所以,要想杜绝拦飞机事件再次重演,需要公平、公正、完善的法律保障和有力的行业监管。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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