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消息,民航业首起“民告官”、东星集团告民航中南局一案二审今日开庭。民航局在庭上提出,在对东星航空作出停飞决定前曾对其展开检查,并就其安全问题形成书面资料。东星驳民航局无事实依据,但东星代理律师同时表示,东星胜诉困难。 东星集团告民航中南局停飞东星航空决定不当一案二审今日在广州开庭。东星集团今日向法院提供一份专家意见函,但并未公布专家名单。民航局则在庭上提出,民航中南局对东星航空作出停飞决定前两日,曾与民航局联合对东星进行检查,也就东星航空存在的安全隐患形成了书面资料。 对此,东星集团代理律师严义明表示,民航局提及的书面资料今日并未交给法院。他同时指出,民航中南局于2009年3月14日作出的停飞决定也没有援引上述书面资料,“(安全)问题确实存在,但是并没有作为停飞的事实依据,与本案无关”。 严义明称,即便当时东星航空存在安全问题,也没有严重到要停飞的程度。“我们存在的问题在2008年的年度安全审计报告都提到。”他表示,在作出停飞决定前两个月,民航中南局每天都对东星航空进行日常监管,没有提出过任何新的需要停飞的安全隐患事由。 对于二审结果,东星集团方面表示并不乐观。“东星集团胜诉非常困难。但即使出现官官相护、二审败诉,我们至少也可以向大家说明事实,这客观上是为兰总平反。” 严义明说。 被问及如果败诉是否会申诉,东星集团总裁助理兰剑敏表示会继续申诉。出席庭审的民航局人员拒绝就此案回应。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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