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网 讯)广受热议的《蒙特利尔公约》中国“第一案”在受案两年多后,被东城区法院以“没有管辖权”驳回。此判决一出,立即引来社会各界及众多法律专家的异议。专家们一致认定:“中国法院有管辖权。” 当事人马女士以及代理律师已提起上诉。本案二审将于明天(2月16日)下午14:30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今天下午,中国航空法律服务中心的首席专家张起淮、董念清以及蓝鹏律师事务所欧美部部长周圆、曲律师来到中心第一会议室针对《蒙特利尔公约》中国适用“第一案”举行了二审前的专家讨论会,作为本案的两位代理人,张律师与董教授对本案进行了充分、严谨的准备,并带领专业律师团队对本案的适用法律、侵权责任、责任赔偿及相关数据计算进行了专业的法律论证。
马美兰一案极富典型性,虽然在一些国家,尤其是美国,司法实践中有大量类似的案例,但本案是在中国法院适用《蒙特利尔公约》进行判案的“第一例”。而此案件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它提醒我国在司法管辖方面,应该更加积极、更加主动,以保护《蒙特利尔公约》缔约国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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