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朱兰英13日在昆明机场展示医院诊断结果图。据云南网 10月8日,在昆明的四川资中女子朱兰英,将云南机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云南机场集团以及某航空公司告上法庭。她说,由于家中亲人突然去世,她匆忙托朋友购买了机票,第二天一早独自登机时,却因自己高位截瘫被拦下。 前日,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回家奔丧没办到“临时申请”截瘫女子登机被拦下 25岁的资中女子朱兰英因车祸致残,属高位截瘫,胸部以下没了知觉,从此与轮椅相伴。她说,由于突然得知外公去世,她打算坐10月8日的航班赶回老家奔丧。 根据当事航空公司的购票记录,朱兰英10月7日晚托朋友在昆明的购票点订票,但当时未向工作人员声明是高位截瘫旅客。 8日一早,朱兰英赶到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更换登机牌、安检都很顺利,但在登机口被工作人员拦下。 “工作人员告诉我,没办法办理轮椅旅客临时申请服务,所以不让我登机。”随后,朱兰英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她说自己头部受伤,此后提出退票和改签也没得到满足。 而当事航空公司称,工作人员当时曾提出,可以为朱兰英协调改签当日其他航空公司飞往成都的航班,且不需增加费用,但朱未接受。 < 朱兰英说,没能见到外公最后一面,成了她的最大遗憾。 机场回应:该乘客执意要登机 工作人员劝阻无效 昨(16)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昆明巫家坝机场党群工作部的黄志伟。他说,10月8日朱兰英在登机口曾执意要登机,并阻止其他航班旅客登机。现场执勤民警及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阻,其间朱兰英从轮椅上摔落。按照黄志伟的说法,此后机场工作人员曾两次将朱兰英送医。 10月13日,昆明机场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称机场地服公司作为当事航空公司地面代理人,按照航空公司的服务标准和授权范围,当天帮助朱兰英两次联系改签飞往成都的航班,并安排10月8日至12日朱兰英的食宿及专人陪护。 据媒体报道,13日下午,朱兰英及父亲、3名盲人曾在昆明机场候机大厅拉起横幅,要求见机场领导和治伤等,引来众多旅客围观。 13日,云南机场地服公司还向朱兰英出具《告知函》。文中称朱兰英客票有效期为一年,可无条件改签、免费退票。使用客票前提出申请,航空公司将予以承运,并按民航局相关规定提前做好准备。此外还将给予1000元的人道主义救助。 “我不想要那1000元钱,主要是希望能公开道歉。”朱兰英说。 11月8日,她将当事航空公司及云南机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和云南机场集团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万元,并在报刊杂志上公开赔礼道歉。15日,昆明官渡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航空公司:窄轮椅要提前准备 订票时要提前申请 当事航空公司副总经理罗宇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朱兰英一事让他们感到很遗憾,但整个过程都是按相关规定执行。“过去我们公司曾多次承运残疾人,包括汶川地震期间承运伤者、残运会期间承运选手,甚至还承运过使用单架的旅客,都是按规定提前申请了的。我们需要时间准备机上专用窄型轮椅等设备,而按规定这一时间不能晚于航班离站时间前72小时。” 该公司服务管理中心副经理何刚说,当天朱兰英准备登机时,飞机已由成都起飞前往昆明,“如果要给朱女士办临时申请并让她登机,必须返回成都,准备好机上专用窄型轮椅等必备器材后再飞,这样就会耽误其他旅客的行程。” 何刚说,当时公司通过昆明机场的地服人员和朱兰英协调,改签当天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她没有接受”。第二天该航空公司航班由成都飞昆明时,特意安排了两名男性乘务员,并准备了轮椅等器材,“但朱女士没同意坐第二天的航班回成都”。 何刚说,高位截瘫旅客属于特殊旅客,在订票时应提出特殊旅客服务申请,以便航空公司能够提前准备。具体情况不同,需要准备的时间也不同。 对朱兰英“登机过程中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的说法,何刚回应,“万一途中发生了什么事情,不仅对她的人身安全有危险,对其他旅客及飞机的正常飞行可能都会有影响。” 相关法规 残疾旅客需提前申请最迟不能晚于72小时 2009年起施行的《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试行)》规定,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需要承运人提供供航空器上使用的医用氧气、托运电动轮椅、提供机上专用窄型轮椅等设备设施或服务时,应在定座时提出,最迟不能晚于航班离站时间前72小时。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规定:无成人陪伴儿童、病残旅客、孕妇、盲人、聋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方予载运。 (责任编辑:朱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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